第52章 番外篇:你是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
作者:流浪的渝鱼无敌      更新:2019-10-12 00:45      字数:3274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碎,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元.管道升《我侬词》

我永远都会记得张夫子念这首词时的表情,他是深情的,热烈的,憧憬的,让我深深相信他一定经历过如此美丽忠贞的爱情。最近一次在校友录上看到你的照片时,你和羽千抱着你们的小公主,笑颜如花。孩子长得很像你,大眼睛,高鼻子,鹅蛋脸。突然觉得你和羽千好有夫妻相,连笑容都如此相似。

此时,我正在尼泊尔的博卡拉boardwalkguesthouse写这篇番外。大环线要走半个月,我也是才刚开始而已,尼泊尔的夜晚很宁静,繁星满天,再一次来到高原上,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就我一个人,奇峰在这里还有朋友,出去赴约了。想起了alice的名言,男人就像女孩衣橱里面的衣服,随着年龄的增长,就会改变口味,喜欢上不同的风格,最好能每件都试一下,如果不能做到,至少要选那件一眼看上去就最让你心动的。我有时觉得我有过四个男人,而他只有过我一个,如果算上孟玲才两个,就逗他让他出去婚外情一下下,这样也我们算扯平了。

我在小说里面写什么都没有关系,他说没有我的允许,他是不会看的,即使看了,他也不能发表意见,如果我在我的文章中思想都不能自由行走,那何谈自由自在的生活。奇峰很宠我,我已经没有上班了,这一年,我们已经走遍了欧洲,现在打算走古丝绸之路,等周游玩世界,我打算开博写游记了,自由自在的感觉真好,连空气都是醉人的。

酒店里面在播放意大利盲人歌唱家安德烈?波切利的歌剧,我很喜欢,他的嗓音浑厚和深沉,让我感觉心灵平静,一如你曾给我的感觉,我怀着小麦的时候每天都会听他的歌剧。你也该听听他的歌声,连席琳.狄翁都曾赞颂他:“如果上帝也会唱歌,那听起来一定像是波切利的歌声。”

刘文可,这番话我想说很久了。不管你看不看得见,或者想不想看见,直抒胸臆的感觉是很不错的,我选择用这种方式来表达我的情感。从高二到大二,我收到了你452封信(含各种小字条),124张ip卡,这些是我一辈子的财富,不论我搬多少次家,这些贵重的东西也不曾丢失。有多少女人可以得到如你一样的悉心照顾,又有多少女人可以享受这世界上最真诚无私的爱情。无疑,我是这世界上最幸运的女人之一。

老师的鄙视,同学们的好奇或者孤立,都不算什么,当已经逃离了每天挨打的日子,这些言语或者眼神又能有多大的杀伤力呢,我早已免疫了。况且我还有你在身边不断的鼓励叮咛。你的眼神深邃得像大海,给了我心灵的沉静和平和。曾几何时,我曾想过和你一起考同一所大学,我努力过,但我没做到。

我很后悔因为我的拖累,害你上不了你心中那座学问的圣殿。像我们这种普通人家的孩子,高考就是人生的一个拐点,就像雅鲁藏布江的s型大拐弯,如果拐好了,江河汇入大海,奔腾不息;如果拐错了,只能被分解成小溪流直至干涸枯竭。如果你上了b校,那又应该是怎样的人生在等待着你!也许你也曾后悔过吧,我已经不得而知。如果你给我填了g校所在城市的大学,那么我们之间是不是又会有不一样的结局?人一开始怀旧就老是想“如果”,可是青春哪有这么多假设。如果有后悔药卖,或者时光机器,你会不会想回到递给我纸条那个晚上,还是我对你说分手的那一天。如果是我,我想我不会选择,因为这一路青春走来,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值得后悔再来的。青春之所以美丽,是因为谁也回不去。

在那几年里,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你的爱护和照顾,只想拉着你的大手,眷恋你的温度。我贪恋你身上微弱的奶香的气息,你总是用力的拥抱和那生涩又专心的深吻,还有你弯起食指宠爱地刮我的鼻子时那狡黠的笑。

你给我说有一次你们宿舍发现了一封n年前的信,好奇之下大家拆开来看,原来恋爱中的男女都是“宝宝,娃娃”的称呼,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我知道你在小公园的半山亭房顶上塞了一封信,我也塞了一封,我后来去看过,不过那亭子已经被拆掉了,不知道拆亭子的师傅会不会看到信,然后也拆开来看了。

从教室到宿舍中间那条小路,两侧都是郁郁葱葱的林子,一共有708级台阶,我喜欢和你一起在下了夜自习后,在微弱的星光下并肩爬那些阶梯。有时候,我跑得很快,你就在后面三步并作两步地追得起劲。如果追上了,就欣喜地把我抱在怀里亲一下我的额头。

我喜欢你帮我打完开水再拎到我的宿舍楼下。也感激你总是在我没有钱花时接济我。

在你下巴受伤的那个月,我喜欢把蛋羹搅拌在稀饭里,一口一口喂你喝下。你炙热的眼神看着我,让我觉得脸都在发烫。我喜欢你抓着我的手不放,即使是满手心的汗水也总是牢牢地抓住。

我喜欢你用手戳我的小酒窝,然后无限宠爱地说:“我就是被你这眼屎大点儿的小坑给坑了。”

我喜欢你中午时给我补习物理,即使周老师故意来巡视多次也仍然装着没看见。如果我想瞌睡,你就会毫不留情地拿笔敲我的头,“燕子,专心点!”

我喜欢看你跑接力赛,打篮球、踢足球,跑得满头大汗却仍旧勇往直前。我看排球赛的时候,眼睛也不会总停留在林吕韩身上了,虽然吕韩传球的姿势很优雅,但你扣球的姿势也真的很帅很威猛。还有,你老是崴的那只脚踝,现在是不是还经常受伤?

我喜欢你轻轻地帮我取下头上合欢树的种子,放在手里吹气,那带粉红色尖端的小伞吹出去老远,再把它抓住再吹。你说,人的命运不能像浮萍或者蒲公英随波逐流,随风偏安,而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我还留着我们在那双情人藤树下的合影,它清晰地见证着我们那些年青涩的爱情。虽然这是情人们都喜欢的象征爱情的树,但是又有几对在这里留影的恋人真的能够天长地久?我们爬上晋南山顶的雄鹿峰,我看着你将一把小锁锁在那生锈的粗铁链上,钥匙被你使劲扔了出去,你大笑着说:“燕子,我们锁在这里,这下谁也分不开我们了。”

我喜欢嘲笑你脸上的毛孔那么大,让人有用针扎一下的冲动。还有那总也出不完的青春痘,长在你英俊的脸上总显得那么碍眼。每次你想去挤的时候,我就会阻止你,怕在脸上留下痘痕。

我喜欢你送我的生日礼物,每一年都是一册书,有时是小说,有时是名著,里面夹着微带书香的信纸,还有那我视若宝贝的宫崎骏的漫画。

我喜欢每次搬家时把你的信再翻出来读一读,有些信纸是那么单薄,仿佛随时都有可能破掉,有一首诗是写在面巾纸上的,夹在书中,表面已经变得油光光的了。

我喜欢看你写的钢笔字,那么俊逸有神,一笔一划,一撇一捺,从不拖泥带水。都说字如其人,可我怎么觉得不尽然呢?

我喜欢你偶尔笑得那么狡黠,狭长的眼睛像是只奸计得逞后的狡猾的狐狸,让我总害怕是不是嘴边沾了饭粒,还是脸上被画了胡须。

我喜欢那天你在晋南山上的冲动,你温暖的怀抱和不容拒绝的霸道,和那帐篷里的璀璨星空。我怀念在嶙江边的龙床矶上,你说的那句:“我们不离不弃。”

我喜欢你宠溺的在我耳边吹气,老是抚摸我的耳洞中穿着的茶叶杆子。“燕子,你为什么要打三个耳洞?不痛吗?我真搞不懂你。”

是啊,我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已经拥有了你厚重的爱,却仍然义无反顾地奔向冯奇峰,就算那么辛苦也不放弃。也许是我喜欢刺激,也许我喜欢自讨苦吃,也许是我受不了寂寞,也许是异地恋太辛苦,也许是我贪慕虚荣,也许是冯奇峰和我记忆中初恋的林吕韩真的很像,也许是其他我自己也不能得知的其他原因。总之是我先负了你。

我希望你恨我,你骂我,就算打我也没关系。可你却平静地说:“我早就知道会有这天,只是我没有想到会这么快。”这句话是这么无奈,让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是的,人这一辈子,总会有想要为之不顾一切地冲动一次的人或事,有的人随了自己的心,有些人坚持捍卫了理智,选择本身并没有对错,有勇气选择本身就是不容易的,我就是那种有勇气拿起却没勇气放下的人。不用去想前方是平坦还是泥泞,我选择只忠于自己的心,不奢求你的原谅,是我伤害了你。

刘文可,你是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只愿你和羽千也能像这首《我侬词》一样爱得真诚热烈。谨以此文,向所有执著于爱情的人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