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游人笑收
作者:短刃      更新:2019-09-22 13:44      字数:3191

”肯定是有卖的,不然他就凭空变出一坛子酒來,而且他昨天下午到了我们这里,你有沒有见他昨天下午出去。”朗达叔看着朗达婶问道。

“他昨天下午倒是出去了,而且我还看他带回了一些村头老王家编的小物件,不过酒坛子倒是沒见。”朗达婶好好想了一下,然后才到。

“那你说他这酒是哪來的。而且我刚刚还去他房间里看了,根本就沒有那什么酒坛子包装。”朗达叔摇摇头。

“说不定人家把酒坛子包装路上就扔了。”

朗达婶突然惊呼一声。“你今天的白头发为什么不见了?”

“你啊什么啊。”朗达叔被吓了一跳,有些不满的看着朗达婶。

“你,你说我的白头发不见了?看看你。多大了还开玩笑。我要出去了。“

”真的,老头子。不信,我拿镜子去。“

镜子里面,朗达的满天白头发果然不见了。

“无忌不会是,不会是神医吧。”朗达婶小声的说道。朗达婶想到晚上朗达在自己身上的疯狂,让她想起年轻的岁月,满脸通红。

“我说你这臭婆娘想什么呢。是不是神医我还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脸红了。而且还......”朗达叔立即凶道。

“那还不是你在故意引我。”朗达婶虽然脾气好,可不代表就任由朗达叔这么凶他,而且家里就他们两个人,沒必要给他面子,不然指不定晚上,想着,她有脸红了。

”蹬鼻子上脸。“她骂了一句,自己顾着去喂猪了。

对于朗达叔家里发生的这一切我完全不知,此时我悄悄的隐身的大树暗处,在视线的尽头,一辆越野正扭着身子前进着,主要是这段小路实在难走了一些。

之前我从朗达叔家里跟出來,就看到降扎上了这辆越野车,然后对方一直开到这处小路。

这里并未距离九寨沟太远,甚至也算是在九寨沟的脚下,只不过这里因为是荒无人烟的地方,说荒无人烟也有些不对,是因为地震的缘故,并沒有人居住,而且也过于偏僻了一些。

虽然我明面上拒绝了降扎,但她如果真的离去,我说不定也不会管闲事了,就跟我之前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每天那么多的事情,我就算想管也管不过來。

不过看她的样子显然是并沒有就此放弃,至于越野车上的人,应该就是她找來的帮手,犹豫了一下,我还是决定暗中跟上來看看,如果对方能顺利解决,我就当从未出现过,如果降扎有危险,我也只能挺身而出了,总不能看着她被僵尸杀死吧。

不管怎么说,降扎也算是和我有缘,我帮她就是帮我做功德。

她也帮我找到了宋姐,省了我不少的麻烦,尽管对方还不知道是不是宋姐。

很快,前面就沒路了,从车上又下來一个男子,跟降扎差不多的年纪,一身喇嘛衣服,然后他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抽出一件袈裟,通体金丝,浑然一体,尤其绣丝,更是闪耀着丝丝寒光。

然后男子又拎出一个箱子,两人说了几句话后,就深一脚浅一脚的沿着一条荒无人烟的小路上山。因为是地震的缘故,有些树枝横倒在前面。那个男子不时去推开挡路的树叶。

这里位于九寨沟的北面,背阴,山下坡度很缓,斜着的山坡犹如一道伞面。

“难道妖精就在这里吗?”我忍着心里的疑惑悄悄的跟了上去,以我的实力,两人根本就不可能发现我,哪怕那名男子一直都很谨慎,不时的回头张望,不过他的修为不怎么,我的实力摆在那里,除非意外或是我愿意,不然对方别想看到我跟随他们。

两人上了山坡后,背影有些远,我看看好像或者说石馆更恰当一些。

远远的,我就能感觉到此地浓郁的死气。

除了树叶,枯枝,乱吵的乌鸦,还有一块块的大石头不知道被什么打碎,散乱的堆在那里,看模样,明显不是地震导致的,这里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了。

除了石头,还有石馆,不过这些石馆同样被打碎,甚至在乱石岗上还有一些动物的骨架。

两人的动作明显变得谨慎起來,男子甚至已经将手里的箱子递给降扎,而他则全神贯注的手持猎枪,身子穿上袈裟。

降扎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一面镜子,或者说古铜镜更适合一些。

“致远,到底能不能行啊。”降扎将古镜拿好后,又拿出一双不知道什么材质打造的手套,废了一番力气才戴上,戴好后又拔出一把匕首,这匕首的匕头是呈三角状的,两个面全都开了槽,里面似乎有东西,隐隐有液体流动。

这种装置,估计是匕首插入之后,通过挤压,里面的液体就会流入,看他们拿來对付僵尸,显然这些液体对僵尸有一定的奇效。

“放心吧,不就个僵尸嘛,我杀的僵尸沒有一百也有八十了。”致远挺了挺胸膛,握着猎枪的手不由的紧了紧,弄得降扎抬头去驱逐看着她的乌鸦。

“好了,别吹牛了,我还不知道你吗。小心点,这个僵尸很厉害,我昨晚都沒有看清楚,就被他伤到了,差点见不到你了。”降扎端着古镜跟致远靠到一起,小心翼翼的戒备着四周。

“都说了让你等我來,你就是不听,这下知道缺了我不行了吧。”致远顿时得意的说道,不过神情却越发的谨慎,作为合作过多次的好友,他自然知道身边这位的厉害,能够让她沒有多少还手之力,那只僵尸的实力可想而知。

只不过这也跟晚上有一定关系,毕竟两人都还只是修炼入门境界,未到无他境界,在夜晚因为视线不清,战斗力会有一定的降低,而僵尸惧怕阳光只在夜间行动,他们在晚上战斗力却会增强,

又说白天动静大,僵尸它们都是瞎子,僵尸通过人的呼吸来定位目标,来感知猎物并追捕猎物,因此只要屏住呼吸,僵尸便无法将猎物找出来。因此两人才特意选择白天过來。

“哼,说了你也未必能好到哪去。”降扎冷哼一声,随即又道:“本來我遇到一个高手,可惜那人是个冷血动物,不愿意來帮我。”

“高手?有多高。难不成是修炼到无他境界。这种存在你还是别想了,人家怎么会搭理我们这种小人物呢。”致远摇摇头,不在意的说道。

“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修炼到无他境界,不过你应该知道我的潜意识比一般人敏锐,我只能感觉到他很厉害,具体多厉害还不清楚。”降扎摇摇头说道。

“嗯,那就很有可能是修炼到了无他境界,对了,那人是男是女?哪里人?这种存在应该不至于来我们这里的,像我们默默无名才是。”致远随即问道。

“男的,看上去跟我们差不多大,甚至还要小一些,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只知道叫无忌。”降扎直接说道。

“比我们还小?修炼的无他境界。你不会感应错了吧。”致远立即有些不相信的说道:“而且无忌这个名字你听过吗?如果他真的这么年轻,还修炼到了无他境界,这种天才早就已经在圈子里传开了。”

“不会的,我的潜意识是不会出错的,而且.....”降扎立即摇头,心情一下子不好了,她想起自己醒来的样子。

“而且什么?”致远问道。“你多会说话变得吞吞吐吐的,着不像是你的风格啊?”

“沒什么,我们快点走吧,就在前面。”降扎沒有把后面的话说出來,自己醒来伤口包扎的比医生还好!还能有错。

如果只是个普通人,又怎么可能治好在自己眼里都很棘手的尸毒。如果只是个普通人,谁可能会救助自己。

在降扎的催促下,两人來到山坡中心的位置,原本这隔壁山峰乃是自古有名的鹤鸣峰,峰高万仞,樵夫罕至,所以有许多走兽飞禽,常常到此藏身。

远远看去有一颗枝叶高入云霄的大枫树的,只不过现在已经被地震毁的不成样子,只是在大枫树旁边有一个黝黑的洞口,不知道通往何处,光看上去就让人心里发寒。再加上远处乌鸦,其声音凄厉,可动思妇之仇。

“小心!戒备。”致远说了一声,然后掏出一个袋子,将其撕开,抛在洞口两侧,甚至还往洞里抛了一些,当做完这一切,他立即退回來,双手紧握猎枪,全神戒备起來。

“你这狗肉管用吗。”五分钟后,仍旧沒有任何动静,降扎不禁疑惑的看着致远。按理说是放血。

僵尸除了能吸收日月精华来补养身体之外,也可以像西方吸血鬼那样向人吸血,人们认为僵尸吸血是为了吸取对方的血液作为食物。

在僵尸片,吸血几乎是影片内必有的情节。

不过僵尸一旦遇见活人,往往不经思索便袭击,所以放了血得僵尸顾着血便不顾人了,眼下没有血,就只有从饭店好不容易买的狗肉,也就将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