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5节
作者:杨色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3938

没办法,现在《天道》拿不出来,没有鱼,给大家来点鱼虾吧。虽然可能不少人看过了。回味一下。:)

第十一节 吸血鬼

从颐和园回来,我恹恹的,浑身无力,在屋里躺了好久才感觉好些了。阿夏打电话来悄声说些甜言蜜语,我们吃吃地笑。赵林戴上耳机,和魔王猛砍。不过我的声音还是传到他耳朵里,分神之下,他顿时被魔王砍个半死,连忙重新读取进度。

阿夏坚持我去医院看看,我则坚持说自己没事。阿夏只得作罢。我心里自然知道自己的问题,我这种皮肤凉凉,苍白如纸,没有毛孔的人到了医院好的待遇是被当作白老鼠,差得是被当作怪物,扭送公安局,高层一声令下,喀嚓一声干掉!听说我国有批很神秘的特种警察,专门就是抓我这种人的。家里有公安背景的王勤说,他们好像叫做天手,或者天警,或者特异小组,王勤说的名字越多,我对他话的可信度就评价越低。

今天是周六,晚上不熄灯,我从床上坐起来,打开电脑,上网去看小说。突然我看到一个让我触目惊心的名字:Vampires(吸血鬼)。据说吸血鬼自己不称自己为Vampires,而叫自己为Kindred(血族)。吸血鬼的特征是:没有心跳、不再呼吸、皮肤冰冷,而且不会老化,阳光可以让它们立即死亡;再看我的身体:心跳变慢,不大呼吸,皮肤苍白温凉,惧怕阳光。双方对照,一个很明显的结论形成了:我是一个进化的不完全的吸血鬼或者是发生异变的吸血鬼!我想起凯龙迪厅的黑暗中,那个吸我血的怪物一定是个真正的吸血鬼。只是让我奇怪的是他怎么这么弱,居然被我反吸血吸死了?嗯,肯定是个老弱病残,我如是解释。

我蓬地躺回床上,双手叠在脑后,盯着天花板,思索着刚才看到的一段文字:“血族的体内宛如居住著一头野兽,当饥渴的欲望爆发,便可能无法自制地陷入狂暴。尚未完全沦入兽性的血族,常常因此而挣扎不已。许多新的血族成员试图在人性与兽性之间找到平衡点,有些血族甚至相信终有可以还原成*人类的途径。然而血族之身已成事实,大部份的血族成员只能眼睁睁地看著自己逐渐堕落,终于成为丧心病狂的野兽。‘身为怪物,却又拼命制止自己更像怪物’这正是多数新进血族内心深处的矛盾冲突。救赎的可能极其渺茫,但是却又似乎并非完全没有希望。总之,成为血族之身,不只是生理上被转变,心理上、精神上都将同时遭到扭转,随之而来的是永恒的挣扎,这不是血族自己能控制的变化。换言之,成为血族,即是悲剧的开始……”我不寒而栗。现在我对鲜血的渴望还不算太大,试想如果没有鲜血我就活不下去时,我该怎么办?我狠狠抓着自己的头发。

赵林道:“涉江,你怎么啦?你的神色很不对头。”我血红的眼睛看着他,声音嘶哑:“我没事。”赵林吓了一跳,道:“我……那个……有点事出去一下。”逃也似出了宿舍,心爱的游戏也不打了。

我不理他,独自苦想:吸血鬼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身上的变异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基因发生改变了吗?我又爬起来,在网上搜索有关基因方面的资料。结果看了半天仍旧不大懂。网上的资料很多都是些介绍的短文,缺乏系统性,我决定明天去图书馆看看。晚上我蒙起头,整夜都想着这回事,没有睡觉。三个舍友回来也没敢问我,他们肯定是觉察到我的异常,对我产生莫名恐惧了。

第二天是周日,我向阿夏请假,说要去图书馆看书。阿夏道:“你可以借出来看啊。”我一想也是,又问不喜欢看书的方彬彬借了一张图书证。背了大包来到图书馆。方彬彬只借了一本书,还可以借四本,我则把我原来的书全还掉,这次我一共借了9本书,全是《基因科学》、《进化的人类》之类的书。来到三教,找了有座位的教室,给阿夏发了短信,告诉她我在三教某某教室。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阿夏来了,她站在教室门口张望一下,脸色苍白的我很显眼。

我头也不抬拿着书站起来,给走到我身边的阿夏让座。阿夏坐到里面一个座位,好奇地打量着我手中和满书包的书,翻翻全是基因学,问道:“你怎么喜欢上这种书啦?”我是管理学院的,平常的爱好是诗词歌赋小说之类,她见我看这种自然科学的书,自然奇怪。我继续攻书,顺口道:“在研究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基因变化。”说出口我吃了一惊,连忙转头看她。阿夏笑了起来:“变你个头!”她伸手去摸我的额头,额头凉凉的,“嗯,没发烧。你是科幻小说看多了吧?”我暗自松气,虽然我并不大呼吸。

我很快看完一大本书,对自己的速度和接受能力不由感到些诧异,以前我脑子可没这么好使?这也是变异带来的吗?但是吸血鬼不是只运动神经发达,思维神经并不发达的吗?怎么我却两方面都发达起来?我转头看看阿夏,她正在认真地做功课,侧脸的轮廓很秀气,很美,灯光下晶莹的小耳垂像玉一样。阿夏发觉我看她了,故意不动,嘴角却偷偷逸出一丝笑容。我伸嘴去吻她的耳垂,她格格笑了起来:“你的嘴真凉。”

“咳咳!”后面同学不满了。阿夏羞红了脸,连忙把我推开。我回头横了那同学一眼,他看到我的眼睛,顿时吓得低下头去。阿夏推我,低声道:“不要了啦,这是自习室。”我只得作罢,右手在桌子下偷偷抚摸她的大腿。阿夏开始一本正经的看书,但随着我的深入,身子渐渐扭动起来。我感到后面同学灼灼的目光,不由哼了一声,不能便宜这小子。于是我收拾东西,和阿夏离开了教室。

没地方去,外面太阳太烈。我提议去宾馆开个房间。阿夏低头不说话。不说话就是默认,我骑着单车,带她到了我们常去的HD宾馆。一进房间,啪的关上门,我把书包一扔,迫不及待的去脱阿夏的衣服。阿夏道:“窗帘。”我闪电一般过去拉上窗帘,又回来把手放在她**上。阿夏眼睛一花,吃吃笑道:“你动作怎么这么快?”我道:“说明你魅力大啊。”三两下把她剥成一个白羊儿,我慢条斯理的脱衣服。

)※((×……(×%×……×¥¥)(……——×※%……¥

阿夏像濒死的小动物,发出微弱的悲鸣。

第十二节 第二次变异

)_&*^*&$&^$_9%×——(%×※#¥

我紧紧抱着她,她动人的**贴在我胸膛上,我感到一阵温馨甜蜜,而非情焰欲火。我是一个吸血鬼,普通的人类适合做我的爱人吗?就从做*爱上而言,今天我是第一次得到满足。可是,我爱阿夏,超过了爱我的生命,超过了爱我的一切亲人。如果杀掉所有的人能让她得到最大的快乐,我也决不会有半点犹豫。

晚上,我们就在宾馆过夜。阿夏累得厉害,睡着了。我看着她脸上甜甜的笑容,心中升起万种柔情。我睡不着,拉开一点窗帘,向外望去,下面是灯光闪烁的大街。我突然有种顿非人世的感觉。这一切是否只是一个梦?

突然我的心一阵悸动,全身发冷,那夜的情形又来了。我迎来了第二次变异。全身血液流动得比闪电还快,肌肉像割裂一样疼痛。我身子扭曲,还在想:我没听说变成吸血鬼要这么痛苦啊?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我身子像草鞋虫一样蜷曲在地板上,咬牙不发出一丝呻吟,省得吵醒阿夏。轰隆一声,我的心脏炸开了,我嘴唇咬掉半个,再也忍受不住痛苦,昏迷过去。

是阿夏的哭喊把我叫醒的。我睁开眼睛,阿夏眼泪汪汪地伏在我身上大哭。我道:“怎么啦?”阿夏先是吃惊,然后是狂喜,压在我身上疯狂地吻着。我也吻着她。等她终于停下来,我问道:“好啦好啦,告诉我到底怎么了?”阿夏颊边满是泪水,脸上却是笑容,紧紧抱着我地脖子告诉发生的事情。原来她早上发现我倒在地上,想和我开玩笑,就悄悄捏住我的鼻子,结果良久我都不张嘴。她吃了一惊,去摸我的心脏,居然不跳动了!以为我死掉,顿时大哭起来。

我吻去她脸上的泪水,说出一番话来:“我这是在练家传的一种武功,没事,以后不要大惊小怪的了。”阿夏半信半疑。我正容道:“我对你说,你可要保守秘密。”她点点头。我道:“其实我们家的人都有特异功能。我爸爸看我体质好,就从小教我练武。古代的那种武功是真有的,我练的这叫僵尸功,可以暂时没有心跳没有呼吸,练得厉害了,不心跳不呼吸可以很长很长时间。”阿夏还在疑惑,又道:“僵尸功?这名字好难听!”我笑道:“名字难听怕什么。关键是武功管用就行。你忘了我是如何打那三个歹徒,如何击碎石头的了?你男朋友是个武功高手,是个大英雄还不好,以后谁还敢欺负你?!”阿夏笑了,道:“哪有自己说自己是大英雄的!”我道:“好。由你来说。人们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有你这个美人称我为英雄总成了吧?”阿夏扭我鼻子:“我说你是个大无赖。”

这件事就这样瞒过去了。但到底能瞒到几时啊?

一周内,我把图书馆里有关基因方面的书几乎全看完了,但是我还是没有找到解决方法:让我恢复人类之身的方法。经过第二次变异后,我对鲜血开始有偏好。不过还好我只是嘴馋,还不至于不吸血就得死亡。这感觉就像烟鬼想吸烟一样,不过我的烟瘾不算太强烈,还能忍住不吸。难受时,我就找阿夏去做*爱。做*爱我吸血的欲望就有些消退,但每当做*爱结束吸血的渴望就更强烈。这让我非常痛苦。

一天偶然中我在一本并不十分出名的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名字叫《论血液、神经与基因间的关系》,看完后,我欣喜若狂,这作者提到的假设非常新颖,如果她的假设成立的话,吸血鬼的基因变异完全可以恢复过来!我辗转打听到作者居然在我们学校,是生命科学院的一个博士生,叫沈雪。我立即给她打了电话:“喂!你好,请问是沈雪吗?”

一个女生:“对不起,她不在宿舍,大概在实验室。你晚上10点以后再打电话吧。”

我:“噢,谢谢。”挂了电话。又重新把沈雪的文章看了一遍,越看越觉得前景光明一片。

平时我们晚上都是在一起,一般在11点把她送回宿舍,今晚我得想个理由。正在苦思之时,阿夏打电话来,说她们宿舍某某过生日,问我去不去。我道:“我也想去。可是我和她不大熟,再说,她不是刚失恋吗?肯定不愿意见外人,我去不好。算了,还是你们几个女孩子好好玩吧。”阿夏道:“好吧。”我道:“那明天见。”正要放下电话。阿夏道:“慢点,我怎么听着你很高兴似的。”我吓了一跳,忙道:“我哪有高兴?真的没有,骗你是小狗。”阿夏哼了一声:“谅你也不敢。”我吐了吐舌头。

晚上10点,我给沈雪打电话。一个很清脆的女声道:“你好。我是沈雪。”

我有点紧张,道:“你好,我叫涉江。是这样,我看到你的文章了,那篇《论血液、神经与基因间的关系》,你写的很不错……”

沈雪打断道:“你想说什么呢?”

我想她一定把我当成那种骚扰电话了,连忙道:“你别误会。我只是想和你探讨一下有关基因的问题。”然后我滔滔不绝地谈起基因学来。看来这一周多看的书发挥作用了,沈雪明显被我广博的知识震动,高兴地和我谈论起来。我看了看支棱着耳朵的方彬彬,今天该他上机,对话筒道:“电话里说话不方便,这样吧,我们见面谈好吗?”沈雪很干脆,道:“好。你在哪儿?”我道:“我就是P大的学生,管院的。你是住**楼吧?我到你楼下去。”沈雪道:“好。”于是我们说了各自穿着。

我准备出发。方彬彬道:“去约会?佩服啊佩服,又吊上一个。”我道:“靠,别瞎想,是个博士姐姐,我向她请教些问题。”方彬彬震惊道:“博士你都泡?老大,我对你的景仰简直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我接道:“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靠,这你说几百遍了,就不能换点新鲜的?”方彬彬想了想道:“又如……战争爆发非典滚滚蔓延……”我道:“你够狠!我走了,记住不许乱说,我可不是去泡美眉,是去见师姐,记住,是30、40多岁的师姐。”关门走了。

第十三节 阿雪师姐

沈雪挺高,据我目测有170多。她上身随便穿了件皮夹克,下身穿着蓝白色的牛仔裤,头上戴一顶鸭舌帽,蹬着球鞋,看起来有些另类,但是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很棒,前凸后翘,全身散发着成熟的魅力,和阿夏那种乖宝宝的感觉大不相同。我看不出她有多大,反正挺年轻的,如果我们两个站在一块,外人说不定还会说她比我小。

沈雪看到我,笑了笑:“是你呀?大英雄!”我道:“呃?”沈雪道:“你不是那个勇斗歹徒的英雄吗?徒手打死三个歹徒,厉害啊厉害!”她毫不害怕,反而很有兴趣的上下打量我,道:“看你浑身没有四两肉,能打过歹徒?”我道:“人不可貌相。”沈雪突然一拳当胸打来。我伸出左手抓住她的手腕。沈雪道:“果然有两下子。哎,你那么大力干吗?”还没等我放手,她一脚向我踢来,径取我的小腿。还好,她很有礼貌,没有踢向我裆部。

我弯腰一抓,右手抓住她右脚脚腕。沈雪站立不住,忙道:“快放手。”我放开手,扶她站稳。沈雪把从帽子里露出的额前乱发掠到耳朵后面去,笑道:“不错不错,很厉害。”我笑道:“可以走了吧?”沈雪道:“我没说不可以啊。”于是我们出了校园,找个间幽静的咖啡厅。

我们就她那篇文章开始聊。沈雪兴奋地说她的想法,我听着很好,她想法很大胆,也很有根据。简单说,她认为基因变化了,血液,神经都会发生相应变化;通过药物可以改变人的基因,从而使神经更强,大脑更发达,使人的素质更高,更优秀。我兴奋地倾听着,心道既然可以正向变异,那么反向也一定可以了。

等她终于暂停喝咖啡,我插嘴道:“药物研制出来了吗?”沈雪叹了一口气道:“没有。我申请过很多次,上面不给拨经费。院里还说这种东西最好不要研究。其实现在哪个国家不在偷偷研究?咱们国家肯定也在研究着。就是他们还不敢公然放开,怕各种国际组织和国家舆论非议。”我问道:“怎么会召来非议呢?”沈雪看了我一眼:“你想啊。万一研究出什么怪物怎么办?谁有十足的把握保证实验一定能成功?”我点点头,这个考虑倒也有些道理,不过这个顾虑肯定还是敌不过私心,当想到制造出更优秀的人所带来的巨大好处时,谁都会铤而走险的。

我转移话题笑道:“我看了你写的文章,突然想到一个也算是基因突变的东西,它们血液,呼吸都发生了变化。”沈雪好奇道:“什么东西?”我看着她的眼睛道:“吸血鬼。”沈雪怔了怔,放声大笑:“你真会说笑,世上哪里有什么吸血鬼!那都是西方的神话传说,一点科学根据都没有。”我道:“但是中国还有僵尸呢?”沈雪笑道:“僵尸故事也都是虚构的。”我张张嘴,想说什么又住了口。沈雪道:“怎么?”我道:“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传说和你研究的东西有点像罢了。理论上说你的研究也可以改变人的血液流动方式,呼吸方式以及思维方式啊。”沈雪沉思道:“嗯。你说的对,也许真的有吸血鬼也说不定。就算有,他们也不过是变异的人类。”

我还是继续跟她聊基因方面的东西,沈雪问道:“你不是学商的吗?怎么会对生物方面的知识感兴趣?”我笑道:“这叫各有所爱吧。我爸爸让我学商,其实我从小就挺喜欢生物科学。”这话倒不是完全撒谎,小时候我特别爱抓蛇研究,最常做的游戏是抓住一条无毒蛇的尾巴,用手从尾巴向头一捋,蛇胆就从嘴里出来,蛇就死了;遇到大点的蛇,我就先用砖头或者棍子打个半死,然后一脚踩尾巴,用另一只脚底捋动,收到同样的效果。孩子是最残忍的动物,这句话一点都没错。现在想想小时候那些壮举,我都感到些恐惧。反正现在我是不敢捋蛇胆了。

不知不觉已经是12点多,我满怀歉意地道:“不好意思,打扰你这么久。”沈雪一笑:“没事。我们楼晚上不关门。和你聊天挺高兴的,你懂的基因方面的东西很多啊。以后可以多交流一下。”我是求之不得,忙道:“好啊好啊。能遇到老师指教实在是福气!”沈雪笑道:“怎敢称老师?你叫我师姐就行。”我正要说话,手机响了,我拿起一看,是阿夏打来的,便对沈雪说声:“对不起,我接个电话。”沈雪点点头。我往外面走了几步,道:“喂?”

阿夏的声音:“你在哪儿?怎么这么晚都没回宿舍?”我道:“在外面,和一个朋友聊天。”阿夏道:“撒谎!”我吓了一跳,道:“真的没撒谎,我向她请教一些关于基因方面的问题。你知道我这段时间一直在看这种书。”阿夏道:“你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我道:“女的,不过是个博士,好像已经结婚了。”沈雪一点不像结婚的样子,不过为了让阿夏放心,我只有拚命往沈雪身上涂抹不吸引人的色彩。阿夏放心了:“那快点回去啊,都这么晚了。你上午有课的。”我道:“我正要跟她说再见,你就打过来了。你也去睡吧,呵呵,休息好,才能有力气。嘿嘿。”阿夏听着我的笑声,啐道:“一天到晚就不想别的东西!”我们调笑几句,结束了通话。

我进来坐下,沈雪道:“女朋友打来的?”我一笑:“嗯。失去自由的滋味真不好受。”沈雪道:“是。以前我男朋友老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不让我去这儿不让我去哪儿,连我笑着和男同学说句话他都吃醋。哼!”我道:“现在他改变作风了?”沈雪道:“没有。我跟他分手了。”我啊了一声道:“对不起。”

沈雪笑得很开朗:“没事。我和他也不适合,分手了反而很快活;他把他的破吉他要走了,我也把我的欢欢抱了回来。”看到我脸上的问号,解释道:“欢欢是我的狗,让他养着的。结果这两个月被他养得瘦了五斤,他自己却长了五公斤,真是狗肉都长到他身上去了。呵呵,呵呵。”我也开玩笑道:“不过你笑的样子确实很阳光,很动人;如果我是你男朋友,你老这样对别人笑,我也会吃醋的。”沈雪愣了愣,随即啪地打了我手背一下,瞪眼道:“小不点儿一个还敢开大姐的玩笑?!很不礼貌喔。”我见她并未真的生气,便反驳道:“谁会认为你是我大姐?大街上任谁看了都得说你是我妹妹,嘿嘿,还敢冒充大姐!?”

笑声是拉近距离的最好方式,我们变得更熟悉,最后一块走回去时已经宛如一对好朋友了。对此我很高兴。毕竟,我的救赎说不定全部系在她身上呢。

第十四节 爱丽丝

回到宿舍,我立即就去方彬彬算帐。今天是周六,不熄灯,方彬彬正和赵林在一起打街击。李逍躺在他上铺床上看书。我一把揪住方彬彬,喝道:“小子,你今天有难了。”方彬彬双手在键盘上一阵啪啪敲动,头也不抬道:“好啦,老大我求你了,现在甭打扰我,求求你……哎呀,快没血了。”终于此局以他被赵林乘机砍死结束。

我抓住他,道:“你到底跟阿夏说什么了?”方彬彬扮开我紧抓住他的手,嬉皮笑脸地道:“哎,哎,快放手。男男授受不亲,不要这么亲密,要是周盈看到会生气的。”我给了他一拳道:“靠!少来这套,快老实招来,你跟阿夏都说了什么?”方彬彬双手一摊,无辜地道:“没说什么啊,我只说你去和一个博士姐姐出去研究东西去了。另外,为了替你分担,我说你愁眉苦脸的,一点都不高兴,这说明那个博士姐姐一定不漂亮……”

我简直要发狂了:“你这样说是不是意思说我以前出去见女生都是兴高采烈的?”方彬彬呆了呆,摸摸脑袋:“咦?这点我怎么没想到。”我狠狠教训了他一顿,让他以后注意说话,并且勒索一根学五的鸡腿以示惩罚。

第二天见到阿夏,发现她没有什么特别的神情,也没再问我有关那个博士姐姐的事,我顿时松了口气:逃过大难,怎一个爽字了得!咦?我为自己这种感觉很不解,我怎么会这么怕阿夏?哪怕她起一点点的怀疑和生气我都难以承受。这是因为我太爱她了吗?

周日晚上我有一门选修课——《<周易>导读》。其实我对晦涩难懂的《周易》并不大喜欢,但是发现这门课居然归类在艺术类中,比照其他更无聊的课,这门课聊胜于无。这里说明一下,学校规定文科学生必须选够一定的理科分和艺术分,与此相对,理科学生也要选修一定的文科分。我们管院算文科。

阿夏也不喜欢《周易》,不过她周日晚上没事,所以一定要来。李逍也选了这门课,赵林和方彬彬去选什么书法艺术史。课堂上,我一般都津津有味地看自己的书,或者和阿夏窃窃私语,反正有李逍记笔记,回头抄抄就可以。课是要来的,因为开这门课的老头子规定下课前每个人都要签到,而且他还经常来点很简单的课堂小测验,考试不是目的,点名才是目的。老家伙虽然老,但神目如电,曾经有人让朋友代签名,结果被抓了出来示众,并将被扣分。Shit!

吃过晚饭,我骑车去R大接阿夏。带着阿夏回来途中,在TPY电脑城那儿看到警察在追拿几个卖盗版盘的。阿夏非要缠着看,结果我们迟到了15分钟。后门没开,我和阿夏推开前门进去。讲课的老学究和全体同学都唰地把目光注在我们身上。我心中突然升起一种特别不好的感觉,不是因为尴尬什么的,而是其中有双目光非常特别。我迎上那双目光。

那是个很美的女孩子,一头金黄色的柔顺长发打着卷儿,像流动的瀑布,眉毛细长,眼睛比天空还湛蓝,皮肤比牛奶还白皙,鼻子挺直,弧线优美的嘴唇上涂着淡淡唇膏。我全身一震,不是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我对她有种莫名的熟悉,这熟悉让我感到恐惧。金发美女微微一笑。我没有回应,阿夏拉着我来到一个角落里找到两个座位坐好。老师很严厉地瞪了我们一眼,继续讲课。

阿夏悄声道:“怎么啦?”我摇摇头:“没什么?”悄悄转过头去,那金发美女在我们前排,不过是教室那一侧。像感应到我的注视,她蓦地转过头来,脸上有露出那丝神秘的微笑。这道目光经过的道路上所有的同学都被震住了,然后左顾右盼:这个美女在看谁啊?是我吗?

我连忙转回头。这节课在胡思乱想中很快过去。签到完毕,我很快拉着阿夏出了教室,背后还感应到那金发美女的目光。我送阿夏回了她们学校,阿夏和我周一上午都有课,我们随便聊了几句就拥吻而别。我骑车回P大,一路上总感到仿佛有人在旁边窥测我,不由想到了那金发美女。

进了校门,还没到拐弯的地方,后面有人叫道:“嗨,涉。”说的是英语。我回头看时,那金发美女就站在我身后几米远的地方。她是什么时候离我如此近的我竟然没有觉察到!我道:“嗨。你是跟我说话吗?”我也说的英语。那金发美女道:“当然。我想和你谈谈,可以吗?”我道:“但是现在很晚了。”我总觉得跟此人接触,从此就后患无穷,所以并不想和她多聊。金发美女道:“你不想知道自己的秘密吗?你心里隐藏着的事你不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吗?”我身子颤抖,为了那似已知又似未知的恐惧。

我把自行车锁在路边,和大家的车子放在一起,跟在金发美女身后出了校门。校门外停着一辆红色的轿车,比火还红,像是鲜血在烧。她招呼我钻进车子里,嗡嗡发动,疾驰而去。我问道:“嗨,我们去哪儿?”金发美女道:“去我住的地方。我叫爱丽丝,爱丽丝•伊文思,你可以叫我爱丽丝。你是叫江•涉吧?”我点点头,继续用蹩脚的英语和她对话:“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爱丽丝一边开车,转头看了我一眼,道:“我问人知道的。”我道:“你是我们学校的留学生吗?”爱丽丝摇摇头:“不是。我来北京是为找人。虽然没有找到要找的人,但找到你结果是一样的。”我道:“为什么?”爱丽丝道:“因为我们是一类。”我说不出话。

爱丽丝道:“我们到了。”我发现我们停在一个豪华公寓的大门口。门卫跑过来,爱丽丝给他看了看证件,铁门打开,车开了进去。公寓一共16层,爱丽丝住在顶层,好像她把整个16层都租了下来。我随她进入房间,发现里面的布置豪华的吓人。即便是我这种见少识浅的人也知道这爱丽丝一定是个家财万贯的千金小姐,而且她还不只千金小姐这么简单。

爱丽丝很快从她房间里出来,这片刻功夫她已经换了一身衣服,本来是一条长裙,现在则是一身紧身的黑皮衣,将惹火的身段拘束得魅力四射。我这初尝禁果的人自然知道这身材的妙处,不由绮念横生。

爱丽丝领我进了一个很大的房间,大约有50多平米,里面空空的什么东西都没有。一身黑衣的爱丽丝站在四壁雪白的房间里,有种说不出的冷艳。我发问道:“伊文思小姐,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爱丽丝转眸看了我一眼,湛蓝的眼睛里有着说不出的忧郁和伤感,不过她立即回复过来,淡淡道:“你应该想到了,我们都是血族。”我前些天看过有关吸血鬼的资料,上面说吸血鬼一般不自称为Vampires,而叫自己为Kindred(血族),所以听到Kindred这个词立即反应过来。我道:“你说什么?”一惊之下,说的是中文。

爱丽丝笑道:“你不用害怕。原来你真是血族啊,我开始还想诈诈你的,你身上血族的味道很微弱,很奇怪。”她改说中文了,她的中文比我的英文好得太多。我心里暗骂自己沉不住气,欲待否认已经晚了。爱丽丝娓娓向我道来她找我的原因。

爱丽丝是英国人,她听说伟大的吸血鬼休斯•达古拉要来中国,所以就跟随而来。休斯•达古拉属于吸血鬼的第四代Methuselah(麦修斯兰),已经活了好几千年,拥有惊人的异能,一向独来独往,连亲王(Prince)的帐都不卖。据说年老的休斯•达古拉由于年轻时所受的伤势发作,行将死亡,他独自来到东方,希望有着古老神秘历史的中国存在解救他的办法。但是他还是死了。爱丽丝在爆炸后的凯龙发现了已经化成飞灰的休斯的些许气息,不由万分失望。后来她偶尔经过P大,突然感到一点模糊的同类的气息,非常惊疑,因为据她所知,中国还没有吸血鬼存在,她来的这几个月里虽然也有吸血,但并未制造吸血鬼。结果她看到了我,根据我身上强大无匹的异能推测我一定是休斯•达古拉的后人。

听完爱丽丝的话,我忖道:“迪厅里的怪物一定就是那个垂死的叫什么休斯的家伙了,这家伙居然是Methuselah时代的血族!还好他是垂死之身,不然我肯定变成*人干葬身火窟。嗯,事实一定要隐瞒,听爱丽丝的口气,世界上吸血鬼很多呢,如果他们知道我杀害这种高阶血族的话,肯定不会放过我。”于是我只得道:“他赐予我初拥后就死了,什么都没来得及说,所以我对于血族的事一切都不知道。”

爱丽丝笑道:“没事。一切有我。以后我们就是伙伴了,我会把关于我们的事情都告诉你的。”

第十五节 训练

听完爱丽丝的话,我摇头道:“不行,我不能跟你去英国,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的。”爱丽丝脸沉了下来,冷冷笑道:“你是挂念那个叫夏•梁的小丫头吧?”她中文还是有些问题。我听到这句话顿时一惊。爱丽丝看到我脸上的神色,继续道:“就算我不能杀你,我杀她总办得到的。”说着伸手抓向我前胸。我身子急退,仿佛整个人被一条强力的皮筋扯动一样倏忽已在十米开外。咦?我怎会有这么快的速度?

爱丽丝鬼魅般跟来,双手箕张,划着诡异的曲线,抓向我的脑门。我向左闪去。爱丽丝十指指甲突然伸长,宛如十把明亮的细窄长剑,带着呼呼厉啸,直刺我的右胁。急切间,我不及多想,右手握拳闪电般击出。爱丽丝又已变招,右脚飞踢我小腹。我凝神细瞧,她出手的线路变得清清楚楚,一举一动仿佛都变得非常慢,我有把握先一步抓住她的脚踝。我倏地伸手抓去。

但是,我抓了个空。那一脚结结实实地踢在我小腹上。我惨叫一声,身子抛起老高,撞在天花板上然后啪地落地。还没等我挣扎着爬起,爱丽丝尖尖的指甲剑戳向我的面门,我右手单掌猛砍她的手腕。照我看来,这一掌肯定砍中,然后我左手跟进,就可以捏碎她的咽喉。

啊!我惊天动地的狂吼。左手握住右腕,低头看去,老天!我的右手整个变成了一朵盛开的鲜花,一朵血肉模糊的鲜花。刚才我非但没砍到爱丽丝的手腕,而且她的指甲剑还劈开了我的手掌!

爱丽丝站在我面前两米远的地方,也不追击,指甲也收缩回去,嘴角露出一丝讥嘲的微笑。我咬牙道:“你既然如此厉害,怎还用得着我报仇?就是我随你去了伦敦,还不是送死?”爱丽丝冷冷一笑:“你懂个屁!你是身有强大的力量而不会用,如果你掌握了身上的力量,三个我这样的也不是你的对手。”我呆了呆,爱丽丝怎么连中文骂人都会?而且还如此地道?同时为她的话感到疑惑,道:“可是我的手已经废了……”爱丽丝道:“你再看看你的手。”我举起右手再看,“鲜花”般的右手变成了紫红色肉团,不疼了,不过痒痒的。我道:“这是怎么回事?”爱丽丝道:“这是我们血族的自我恢复能力啊。你真的是一定都不了解自己,有空我得专门给你讲讲血族本身的事情。”

这一会儿功夫,我手上的紫红色消退,重新恢复了白皙和有力的手掌,看不到一点受伤的痕迹:吸血鬼的能力还真不一般呀。我问道:“那你是说我们不是现在就去伦敦了?”爱丽丝道:“当然。以你现在这样子,还得我保护你。从今天起,我要对你进行强化训练,直到你对自己的身体内的力量可以熟练运用为止。”看了看我的脸上的表情,又道:“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不会让你的夏•梁失望。”我心中暗恨,但又无可奈何:她拿阿夏威胁我,正抓着我的罩门。

爱丽丝道:“以后你每天晚上都要来这里,我会把你训练成一个无敌的血族。然后我们就去英国,只要你替我打败柯林斯,我就还你自由,也决不会去骚扰你的夏•梁。”我点头道:“好吧。不过我只能是周一到周四晚上来,还必须是12点以后。”爱丽丝道:“可以。避世是血族的戒条,你不想别人怀疑很好。我的手机号是139********,你有事可以和我联系。”我也告诉了她我的号码。

爱丽丝道:“训练设备我还没有完全准备好,所以正式训练将从明天晚上开始。你先回去吧。”我告辞而去。回到学校,从一楼水房那里翻窗户进入宿舍楼。我来到宿舍门前,里面三个家伙在聊天,我侧耳倾听,方彬彬的声音:“老四真正是恋奸情热。你们猜他们现在在干什么?”然后三人一阵淫笑。我咯地开门进屋,道:“在做什么?”室内漆黑,但我清楚看到方彬彬惊诧的表情:“哈哈,本来以为你们在聊天,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才12点多嘛。”我哼道:“以后少说我坏话,不然我把你的丑事全告诉周盈。”梁夏曾经跟我们组织过联欢,我们这边是四个男生,她们是四个女生,一起去青龙峡玩过。方彬彬对冉依依很有意思,虽然对方对他没感觉。

方彬彬连忙求饶:“哎哎,老四,千万别。以后不管你做什么事我都决不会说了。咦?老四,你眼睛好亮啊。你们两个看看,是不是?”李逍和赵林都从被窝里探出头来,一看道:“靠!你有毛病哪?哪里亮了?”方彬彬道:“可刚才……”我已经爬到床上,道:“好了,睡吧。明天上午还有必修课。”心忖:原来眼神可以隐藏的,以后得注意一下。

周一晚上送阿夏回去后,我去找爱丽丝。跟门卫交涉一番,他与爱丽丝通了电话,才同意我上去。爱丽丝领我进入昨晚的那个大房间,我吓了一跳:现在里面贴墙堆了一圈乱七八糟的东西,大都是些体育器材,看来这就是她所谓的训练设备了。爱丽丝道:“今天我们开始第一堂课,那就是——力量!”从此,我开始了残酷的训练生活。力量、速度、反应依次进行,每每遍体鳞伤,头破血流,虽然以吸血鬼的体质恢复很快,但是那种疼痛却感觉得到。

这一个月的魔鬼式训练让我完成了全新的转变,首先,自由搏斗爱丽丝已经不是我的对手;其次,我对血族的历史已经现状有了很详细的了解;最后,我的英语水平大幅度提高,因为有的东西爱丽丝不知道用中文怎么说,只能告诉我英文,我的口语已经非常流利。

现在我身体的反应已经跟上精神的反应了,当我的眼睛看清爱丽丝的出手时,我的手脚完全听从我的指挥,作出相应的反击。爱丽丝对我奇异的预判能力也很表示惊疑,不过她认为因为我力量强大,反应就变得灵敏,这是发达的运动神经对危险的本能反应。我心中却不以为然,我感觉得到这是我的精神在起作用。变成吸血鬼后,原来的冥想能力不弱反强,现在我几乎不用睁开眼睛,就可以感触到爱丽丝的出手路线。虽然对精神这块不知道如何应用,我预感到它将在我以后的生活中发挥巨大作用。不过,爱丽丝跟我说过,吸血鬼的精神力并不特别发达。为了不让自己显得怪异,我把这个秘密藏在心底。

一天晚上,我在三秒内就把爱丽丝击倒在地。她忍着痛笑道:“很好很好,我们可以去英国了。”我心中突然一动,她不是我的对手,我为什么还要听她的?爱丽丝翻身而起,冷冷道:“不要打坏主意,我早已经针对你布置好了一切。你以为我只有一个人吗?你错了。我的朋友凯特在另外一个地方,如果我三天不见她,就表示我有了危险,她会立即把你的夏•梁抓走。哼哼,如果你杀了我,你女朋友就别想活了。虽然你功力不凡,但你能时刻都把女朋友带在身边吗?”我忙笑道:“怎么会?我才不会有这个想法呢。反正就是和你去趟英国,很快就可以回来了嘛。我又何必冒险!”爱丽丝冷笑道:“这样最好!另外,我提醒你一下,也有很多让血族受伤的东西,比如这个。”她伸出右手对着我,手中是一把乌黑的手枪。我道:“手枪?”

爱丽丝道:“普通子弹岂能伤害我们?我这把枪里是涂了银的子弹。如果银侵入心脏,我们就必死无疑。”我忙道:“这么厉害?快把枪口移开。”爱丽丝道:“从明晚开始,我就用子弹来训练你。”我吓了一跳:“什么?”爱丽丝哗啦把地上一个大包踢开,里面有五六把枪,还有一堆子弹。她接道:“明天我去再搞些厉害点的枪,比如冲锋枪之类,然后找人把这个房间都装好防弹装置。”我道:“不用了吧,这些枪就够多的了。”爱丽丝道:“你懂什么?欧洲的血警你不知道有多厉害!他们全都配备银枪,身手敏捷,彪悍无比,凭现在的你,遇到他们绝无活路。”我道:“这么危险啊。那我们不要去算了,你也别回去了,就留在中国多好。”爱丽丝道:“你以为中国就没有特异警察了吗?中国的特警更恐怖,据说他们个个会邪法。不然我们血族为什么不来中国?要不是我追踪休斯•达古拉,我才不会来这儿呢。”我吃了一惊:“那中国特警会不会怀疑我?”爱丽丝呆了呆:“这个我倒没考虑到,你一举杀死三个歹徒,而且他们伤势那么严重,很有可能会引起怀疑的。”

我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那我该怎么办?怎么办?我可不想被抓去当白老鼠似的来研究。”爱丽丝道:“你别着急,着急有什么用?得赶快想出解决办法,消除他们对你的怀疑。”我脑中灵光一闪,僵尸功?不行,僵尸功也是异类,那就少林硬气功吧,对,就说遇到一个和尚传给自己的。我跟爱丽丝一说,爱丽丝道:“还行。你准备如何宣传出去?”我想了想:“下周就是元旦了,我在元旦晚会上表演吧。多做些宣传一定有记者注意。”爱丽丝突然道:“对了,我忘记了一件事,你身上血族气味并不明显,中国的特警没见过血族,应该不会往这方面怀疑,他们最多疑惑你可能是什么邪魔外道。你表演澄清一下应该能够完全消除他们的怀疑。”

<!--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