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作者:馨宁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966

因着心里记着要问四哥的事,从莉莉姐家里出来看看时间不早我就直接回家了,至于许扬中午说的约会就被我暂时搁浅,虽然电话那头他似乎很不高兴,但是沉浸在第一次办案的喜悦之中,这些小问题自然被我忽略不计,大不了下回补偿他好了。

可惜我满心的激动却换来极其令人失望的结局,平时不想看到却时不时冒出来的四哥今晚居然不在家,不回家吃饭也就算了,了不起我晚点问,我可以等,可他居然居然临了临了他居然打了个电话回来说是好友来访,不亦悦乎,决定跟人家秉烛夜谈去了。搞不好就是女的,干柴烈火去了,我暗自腹内诽谤,心底很不是不爽,兴冲冲的头上被人泼了一桶冷水,虽然我知道我这是迁怒,但是迁怒怎么了,有本事咬我啊!

因为这个搞得我一晚上都兴致不高,跟许扬去诉诉苦结果还被取笑一顿,虽然他一定认为自己没有取笑我,这一切一切都被我归咎于四哥的好友身上,都是她的错!

第二天本来还想再接再厉的,结果齐澈一个电话打来直接让我的计划化为乌有,因为王彬告电信局一案正式开庭了,让我一起跟去。为此我又不得不取消去堵四哥的计划,只得乖乖地打车去法院,不过心底也是很高兴的,总算王大勇父子可以讨回一部分的公道。

至于会不会输,怎么可能,我们师生三人组全力出击,攻击一艘破船还会输,说出去不用混了。

法院门口。齐澈和萧风已经等在一边,而王大勇拉着王彬,很是感激地看着我。王彬依然睁着一双没有光亮的眼睛,

不由得心底一酸。满怀涩意地笑笑。

“行了,这下全到齐了,我们进去吧。”齐澈看看表说道

我们点头,跟进,王大勇似乎很茫然。我指指齐澈说道:“跟着齐律师就行。”

“冰月。”不知不觉中我和齐澈居然变成并肩前行,齐澈突然唤道。(1*6*K小说网更新最快)。怎么了?”我不解。

“昨天我在酒吧看见许扬了。”齐澈莫名地说道。

“那又怎样?”泡吧本来就是他的发泄压力的兴趣之一,只要不出格我才不管呢。但是齐澈突然这样,难道他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刹那间我地眼神锐利起来,定定地看向齐澈。

“你别看我,许扬只是喝闷酒而已。到底怎么了,他约你你都不去?”齐澈说道。

“我有事啊,一次爽约又不会怎样!”我听后有些内疚也有些心疼,但是嘴里还是很强硬的。

“你也不想想今天他去哪了?”齐澈叹道。很是恨铁不成钢。

去哪?去哪?!!我皱眉想到,突然灵光一闪,然后是无限的后悔。惊呼道:“天啊,今天他去成都出差半月!”难怪。难怪。他上飞机都不跟我说一声,原来是生气了!我怎么办。我怎么办,我怎么办?!顿时五脏六腑都仿佛焚烧起来。

“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了吧。”齐澈帮着许扬抱怨道。

我现在恨不得锤死自己,可怜兮兮地看着齐澈。

“打个电话道歉一下,许扬不是小心眼地人。”齐澈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

“哦!”我恍然大悟,急急地拿出手机准备打,谁知齐澈却按下手机。

我不解又有些愤怒地看向他,干嘛打扰我的道歉大业啊,不是还没开庭么!

“小姐,现在他还在飞机上。”齐澈几乎要被我地迟钝弄得吐血。

“啊!”放下手机,很是沮丧。

“好了,这个官司打完以后再打,现在工作要紧!”齐澈很苍白地安慰道。

我不满地看向他,不是你女朋友闹别扭,你说得倒轻巧,饱汉不知饿汉饥。但也只能如此,而且我不能影响到这个官司,对我来说是一个官司,而对他们父子而言却是希望。深吸了几口气,打起精神,昂首走进法庭,虽然我心底呕得要死。

官司打得很顺利,不知道是不是我上回的发飙起作用了,还是大树将倒及早脱身为由,电信局如同一只脱了毛和爪子的猫,奄奄一息地摊在被告席上,而列入共同被告人的扬天集团下属的公司更是大气都不敢出,对方两个律师就是设定好地机器娃娃,只会说是不是,同意不同意。

这算什么,消极抗议,虽然很顺利,但是心底却是窝火,这算什么,一点意思都没有,但是王大勇的表情却很激动也很欣慰。

最后一系列程序下来,基本上我们就可以肯定这场官司除非出现不可抗力就算赢定了。王大勇看我们三个满不在乎的结果的样子,也昂首挺胸起来。

大概这个案子受关注比较多,没多久就宣判了,其实案子一般很少当庭宣判的。

全体起立,然后开始当庭宣判,我和萧风有点东张西望,而王大勇虽然听不懂,却听得异常认真,而对面的被告席上一片死寂,仿佛大势已去。

B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认为:原告因电话计费器爆炸致双眼受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电信局和精伦公司未能提供本案爆炸事故是由原告使用不当或者其它过错行为造成的证据,可认定原告无过错。两被告所提供的证据也能证明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存在缺陷,因此也没有过错。王彬在使用电话计费器过程中也无过错。但因电话计费器及电源转换器发生爆炸致原告双眼受到损害地事实存在,各方应按公平原则分担民事责任。原告提出赔偿残疾用具费的主张未提供医院证明,提出赔偿今后医疗费的主张无据证实,提出赔偿律师代理费地主张不属赔偿范围,该三项请求不予支持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因王彬年小双眼伤残,对生活、学习及社交等方面带来不便,给其心灵留下创伤,为此,在精神上应予慰藉,但提出300000元地赔偿额过高,应降为5000元。以上赔偿款合计人民币135807.04元,其中原告法定代理人承担45269.01元,两被告承担90538.03元。

B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二条地规定,判决:

(1)被告精伦电子有限公司、电信局应各赔偿原告周妙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赔偿费人民币43269元(该款已扣除已支付的各200元),此款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2)驳回原告王彬地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226.14元,由三方各负担1408.70元。

虽然不是很理想,也差强人意了,我和齐澈、萧风对了一个满意的眼神。王大勇却一把拉住我,急急问道:“南宫小姐,这算什么意思,我们赢了没?”

看他紧张又急促的样子,我笑着安慰道:“我们赢了,他们赔钱了,有十三万多呢!”

“我们赢了,我们赢了!!”王大勇失神地喃喃道,然后一把抱住一旁的儿子,两道眼泪直直地流了下去,嚎哭一声,“儿啊,我们终于可以治眼睛了!”

此情此景在场的人都有些红了眼眶,那两被告看情形不对两忙灰溜溜地溜走了。

我觉得眼眶酸涩不已,眼泪也这么怔怔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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