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知道被信任的亲生母亲背弃的时候,他的天都塌了,整个世界瞬时变得黯淡无光,停止了转动。
可那是给予了他生命的母亲,十月怀胎把他生下来本身就是一种恩情,更别说养了他那么几年,曾给过他百般宠爱。
所以昏过去之前,他有想过,他用这一次偿还她的恩情,若还有以后的话,那他与她再不相欠。
从此以后他要心冷如铁,坚不可摧,才能不受伤害。
可当他睁开眼,整个世界都变了。
他没想到,他的母亲竟然为了报复准备放弃的不是只有他的一条命,还有她的。
知道的那一刻,他是什么感觉呢?
苦涩,悲哀,可惜,五味杂陈的情绪混杂在他的胸腔里,不断冲击着他的心脏。
此后,其他人只知道他比以前变得更冷漠,更沉稳,不悲不喜,像是被抽走了感情细胞,孰不知他在心里给自己铸造了一道高高的围墙。
他,出不去;别人,进不来。
他对人性的自私彻底看透。
人的感情是世界上最不堪一击的东西,不动感情,就不会受伤。
这是他在经历那次事件后最深的感受,并且在此后的几年里一直奉行着。
就连他的好兄弟赵科和王凌志当年也是用了好久才走进他的内心。
在学校的时候,他经常听到下面的小弟们谈天说地,有一次由“把妹”开始,众多人围在一起开始了关于感情的讨论。
一见钟情与日久生情。
想当初,他听到时还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怎么会平白无故喜欢上一个人?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人性最会伪装,摸不透,猜不着,日久生情根本也不可靠。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他竟会深深地爱上一个人,一眼万年,一生不变。
想想那时候的自己,秦绍珩就觉得好笑。
他从八岁以后就整天混日子,收了一群小弟领着他们东奔西走的。
他的那些小弟们虽然整日里在外人面前看起来浑浑噩噩,打架砸场子,欺负同学,不干正事,完全都是一群小混混。
可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他们都是一类人。
孤独,缺爱,没有安全感的一类人。
在他心里,他的一群小弟都至真至纯,心性坦率。
打架砸场子是因为其他的帮派不干好事,竟做些作奸犯科之类的事。
欺负同学是因为那些同学暗地里不安好心,到处抹黑他们。
可他们骄傲却又自卑,既然你不理解我,不相信我,那我又何必去解释。
也就是因为这,他和他的一群兄弟们的名声越来越响亮,越来越臭,也无人敢惹。
秦绍珩觉得,其实他们才是活雷锋。
那段时间,他们才捡到小七将他送到医院,一群十几岁的孩子除了家长给的零花钱,只好变卖身上的如衣服,鞋子,手表这类物品。
可这些在高昂的医药费面前,全都无异于杯水车薪。
他们只好把主意打到了入学的新生身上。
他还记得他见到路楚歆的第一面。
秋风浮动,空气里弥漫着桂花的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