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作者:小猫一尾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234

珠光宝气阁是一个水阁,四面临水,由一道鲜红的九曲桥栏通到岸上。西门吹雪和乐菀到之前阁内有六个人,陆小凤和花满楼为客,阎铁珊和霍天青为主,化名为苏少卿的娥眉苏少英以及关中联营镖局的总镖头“云里神龙”马行空为陪客。

一直到走在九曲桥栏上时,乐菀想的都是去了那个珠光宝气阁先好好的吃些东西,喝些酒,然后才是问话或者是杀人,可等到她和西门吹雪进到水阁的时候却正好听见阎铁珊说:“花公子和陆公子已不想在这里呆下去,快去为他们准备车马,他们即刻就要动身。”这让她的心情变得有些糟。

可不管这酒吃不吃得了,阎铁珊是走不得的,毕竟四人远远的从燕北一路到了山西,终于找到了他,他家总管亲自下的帖子请来的人,请神容易送神难,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阎铁珊被挡住去路的时候有些惊讶,要知道敢挡他路的人已经几十年都没有出现过了。可等他看清来人的时候便心中了然,霍天青跟他说过,今天的客人里除了陆小凤和花满楼,还有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以及他没过门的妻子。

西门吹雪的声音冰冷的没有半点温度,他说:“他们还不想走,你也最好还是留在这里。”

白衣如雪,剑未出鞘,却锐气逼人。

阎铁珊一时对他向来倚重的霍天青有些生气,他怎么会请了这样一个杀神来!虽然这个时候他也知道,就算是霍天青不请,只怕西门吹雪还是会来的。

而接下来他又听到了另外一个声音,如清晨的黄莺,只是带了点怨:“你这人真是有意思,你请我来,我还坐都没坐下,一口酒没喝,一口饭都没吃,你就赶人走!哪里有这样的待客之道?!”

听了这话,花满楼嘴角上的弧度不由的上扬,他想起陆小凤之前说的话,陆小凤说,那就是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丫头!还有剧毒!

一个小丫头接到这辈子第一次邀贴,兴冲冲的赶来赴约,主人家却要赶人,当然会有些生气,哪怕你早就告诉她,主人家的身份有多显赫,武功有多高,他们本也不只的来吃酒的,她还是会生气。

而陆小凤这会子却不认为乐菀只是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丫头了,而且他相信,这会子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认为眼前这个女人只是一个小丫头。

乐菀的确很重视这个夜晚,她特地穿的一件宝蓝色缎面的衫子,银线与金线交织绣了一种从来没有人见过的有五片花瓣的花,衫子不长,只到膝盖以上,下面是同色的长裤,袖口和裤脚都用七彩绣了七道不同颜色的波浪纹。衫子是裁缝做的,绣工却是乐菀这些日子在路上的时候,晚上没事自己绣的,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她不会裁衣裳,却会绣花,而且只会绣这种有五片花瓣的花,波浪纹和她绣花鞋上的小蛇,并绣得很好,就算把这件衫子那去给神针薛老太看,她也会说绣得很好。

她梳了一种很少有人见过的发式,没有有半根朱钗,只是发丝与宝蓝色的丝线缠缠绕绕,而后垂与肩前,素雅而别致。让她的脸颊原本略带的婴儿肥不那么明显,再加上此时面带了些愠色,更是少了些子孩子气,在纱灯的映照下,肤色更是白皙滑腻如玉脂一般,未施脂粉,却更娇。

这就是乐菀,之前的也是乐菀,虽然样子变得甚至让陆小凤有些不确定,但如今的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自然,就好象她天生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乐家的每一个女人天生都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所以只要见过一个乐家女人的人,便可以认出每一个姓乐的女人。

阎铁珊显然已经认出来了,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极为奇怪的表情,他没有后退,只是身子却略往后倾了倾,他问:“乐七娘是你什么人?”

原本有些生气的乐菀在听到她娘名字的时候立时便笑了,她惊喜的问:“你认识我娘?你以前见过她么?”其惊喜程度让人怀疑她完全已经忘记了来这里最初的目的,而就在刚才她还在生气。

阎铁珊已经活很久了,他既为珠光宝气阁的老板,本身有是武功极好,他自然认识近四十年来江湖上出现过的绝大多数声名显赫的人,自然包括乐七娘,那个杀人时总是穿着宝蓝色绣金银线交织五瓣花短衫,在他看来脾气极怪,武功并不多高,却让所有人胆战心惊的女人。

而且他不只是认识乐七娘,他更认识凌攸江,只是他不会知道凌攸江是眼前这个姑娘的父亲。如今他只知道这姑娘是乐七娘的女儿,还是西门吹雪的未婚妻子。

正因为他认识乐七娘,所以他多少知道一些她的习惯,比如对朋友,她从来不论是非。于是他说:“认识!我和你娘是朋友。”

可他一说完,乐菀却是嘻嘻的笑了,她说:“陆小凤说的没错。你这个老头子果然不是好人,喜欢说谎。”

阎铁珊却并不慌张,他说:“你既然是她的女儿,我骗你做什么。你娘当年来我这里的时候就跟你差不多大,她最喜欢喝的是一种青梅酒,而且要在里面加上一种她自己特制的琼花露,猪蹄只吃脚尖,而且极为嗜辣,可是这样?”

乐菀听了却说:“你这老头子真不是好人,当年请我娘定是好酒好菜的,拣着她喜欢的做,如今换了我,还没来,你竟然就要走!你若真是我娘的朋友,我倒不跟你计较,可你明明不是还想冒充,骗我年纪小!倘若过会子陆小凤问你话你不好好答,我定要叫你吃苦头。”

阎铁珊不知道为什么乐菀会认定他不是乐七娘的朋友,但一计不成,他也不想多言语,退后几步,大喊了一声:“来人!”

乐菀毕竟是江湖经验少,没想到刚才还笑眯眯好好说着话的阎铁珊忽然变脸,窗外陡然飞进五个持兵器的人时愣了一下,被西门吹雪拉至身后方才回了神。

西门吹雪说道:“我的剑一离鞘,必伤人命,你们一定要逼我拔剑吗?”乐菀从后面伸出一个头,一本正经的加上一句:“他是说真的,你们好好想想再动手,我们只是来找阎铁珊的。”

原本与霍天青正眼对眼僵持着的陆小凤没忍住笑了,花满楼笑道:“小菀说的正是,我们可以和阎老板好好说话。”

西门吹雪的额头上青筋跳了跳,在这里,乃至天下有任何人会以为西门吹雪说的话是假的。

可即使知道是真的又如何,收人钱财,与人消灾,即使是要死,也没有退路,这就是江湖。而江湖上还有一个没有明文规定,却也是天经地义的规矩,那就是恃强凌弱。

于是,五个在江湖上都不算是无名无号的人物同时的将目标选作了怎么看怎么都中看不中用的乐菀。

““呀!”乐菀不由的惊呼了一声,清亮如啸声,西门吹雪的剑已离鞘。

乐菀既然惯使银针,自是非擅长近身而战的人,而不巧这水阁不只是小,这会子人又多而杂,场面混乱,她也不能使如放倒陆小凤那次使的无色雾药。放了几根银针也未见中是不中,一跃便上了梁,只是她的轻功本也算不得高明,刚在梁上落下脚一柄雁翎刀随后便跟上了,眼见着就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而这时,西门吹雪的剑却是跟着另外两人的喉咙,他的剑本就是杀人的剑,而非救人的剑,他将乐菀拉于身后,说明拔剑前他确有护她之意,只是剑一旦出了鞘,意便不由他了。

剑心重于人心,才是西门吹雪

花满楼也听得了动静,只是这个时候他的袍袖上正卷着马行空的紫金滚龙棒,陆小凤看起来倒是最得空的,他和霍天青面对面的坐在那里,霍天青既为天禽老人的幼子,其武功之高,陆小凤却是不敢小看,他希望霍天青一直就这样坐着,永远也不要动。可是他知道,只要他一动,霍天青必动。

所以陆小凤还知道,霍天青要动了,因为陆小凤不得不动了,陆小凤总不能看着那个好不容易把她自个儿收拾得像个大姑娘的毒丫头被砍成两半。

只是陆小凤刚作势要起,哧拉一声,那把花了凌攸江三百多两金子的绯衣得见天日。

当绯衣呛的一声对上那把比它长了两倍以上的雁翎刀时,陆小凤的屁股立时的又在凳子上坐稳了,专心的和霍天青继续瞪眼睛。花满楼袍袖一卷,一人掉入了水阁边的荷塘里。而西门吹雪的剑下血花飞溅,又一人挺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很多时候,对于西门吹雪,陆小凤和花满楼来说,只用一眼或者一声就可以看出高低。

而和他们想的一样,三招过后,乐菀的声音听起来很高兴,她说:“你这个人真有意思,刀使得竟然比我还差!”

西门吹雪说过乐菀的刀里带怯,怎么能不带怯?!谁如果只有过三个对手,一个是天下第一刀客的父亲,一个是使刀使得连天下第一刀客的父亲都称赞的姐姐,再加上一个叫西门吹雪的男人,谁能不带怯?!

如果让她没事跟如今这个拿雁翎刀的人练练,不到三招,什么怯不怯的就都忘了。事实上,如今她便全忘了。

再然后,阎铁珊唤进来的五个人,除了拿雁翎刀的那个以外,都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他接着唤进来的几个人也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最后连作为陪客的娥眉苏少英也死了在西门吹雪的剑下,霍天青和陆小凤聊起了天,花满楼在为死去了苏少英轻声叹息,西门吹雪用他杀完人后孤独的眼睛看了一眼乐菀,她还在和那个拿雁翎刀的玩,但似乎没有人介意她多玩一会子,她本来就是个孩子,带孩子出门,不就让她玩的么,难得她自己找了个好玩的伴。

她一直玩到阎铁珊终于放手一博,后无奈承认了他便是大金鹏国的内库总管严立本,然后一柄剑忽然从后面刺入了他的胸口。

杀了阎铁珊的人是上官丹凤,又一个乐菀久闻其名,站在她面前的第二个姓上官的女人。她穿着一身黑色鲨鱼皮的水靠,湿漉漉的,紧紧的贴着她的曲线,她扯下头巾的时候,一头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披在肩上,她杀了人,可是眉宇间却带着淡淡的悲哀。她是一个非常知道如何吸引男人目光的女人。

血腥中哀伤的美人总是很容易让男人陷进去,忘记事情本来的样子。当然,我们说的是如果现场没有一些子不怎么协调声音的话。

“不打了!不打了!我们是来问这个老头子话的,他都死了,不打了!”乐菀有些生气的把绯衣归鞘,也不管“雁翎刀”是不是已经同意了她的建议。

“雁翎刀”早就不想打了,之前他也不过是因为出钱的老板在看着,他不好停手罢了,刚才有别的人往乐菀攻来的时候他恨不得自己把那些人给砍了,毕竟乐菀如果没了,他就要去面对西门吹雪,这会子和他一起来的人全部都死了,连老板都死了,他觉得乐菀简直是仙女,如果不是她,他肯定早就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了。

在自己的救命恩人面前,“雁翎刀”完全忽略了湿漉漉的上官丹凤,何况他的救命恩人本来就很好看很好看,他说:“我叫蒋英,不知姑娘……”

乐菀对“雁翎刀”还是有好感的,毕竟他帮她找了点自信。

“我叫乐菀,叫我小菀就可以了。”

“小……”

“雁翎刀”的后半个字被西门吹雪的冷气硬生生的逼了回去,然后听见乐菀说:“虽然你也是使刀的,但是你别喜欢我,我喜欢使剑的,并且是穿白色衣裳使黑色剑的。”说到高兴的事,乐菀总是嘻嘻的笑。

但这话显然把“雁翎刀”吓坏了,借他一千个胆子他也不敢喜欢西门吹雪的女人,他把头摇得如波浪鼓一般,连连说了十多个“没有!没有!就是认识一下而已!认识一下而已……”

乐菀看着他的样子扑哧一声笑了,她丢了一个蓝色的小药丸给他,说:“这个可以解一些一般的毒,送给你了,你还是走罢。”

“雁翎刀”觉得自己这辈子没这样好运过,收了人的钱来对付西门吹雪,陆小凤和花满楼,所有人都死了,他不仅毫发无伤,还得了一粒解毒丸,他片刻都不停留,生怕有人反悔的跑了,他要赶回去给家里的祖宗牌位好好的上几柱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