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作者:小猫一尾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619

谷场东头那并不太高的台子上,公孙兰看着凌潇飞向了那几个可怜的男人,拿着酒壶的她笑了,说:“大侄女美救英雄去了。”

乐七娘手上的酒壶和公孙兰手上的酒壶碰了一下,然后仰头灌下一大口,说:“错了,我家老大这会子是英雄……英雌救美。”

公孙兰那着酒壶原本都放在嘴边上了,却咯咯笑得停下了,然后听着乐七娘说:“我们家老大就是见不得男人受委屈,半分都不行,她觉得她爹就该一把大刀驰骋江湖,其他的什么都不管,而花家那个就该天天闻闻花香,剪剪花枝,实在无聊了就施些花肥,最好肥都是她来施,他就在边上看着。”

说到这里,乐七娘鼻子里哼哼,忍不住拿起酒壶又灌了一口,在公孙兰的笑声中颇有些忿忿的接着说:“老二前天说要看帐,老娘还以为开窍了,结果人家说‘不知道万梅山庄的帐是不是也这样的。’”

有句话乐七娘这几天一直想说,但没人听,这会子总算可以说了,那就是:“我娘为了我爹让全寨子的女人被子里都只有一个男人了。我为了他凌攸江,把最大的闺女随了他姓,到这会子更好,老二会把自己嫁出去?你信不信?我乐家要绝后了!”

公孙兰冲着台子下抱着乐天被诸多人围着的吴妈指指,纤细如青葱的手指上红色的指甲美丽而眩目,说:“不是还有我小侄子么?”

“好,老娘直接把位子传给儿子,然后等着死了到地狱被我娘拿着带倒刺的皮鞭好生伺候。”

“你不该让她出去。”

“我没让,寨子里一个看门的小子放她出去的。”

“那小子还活着?”

“活蹦乱跳的活着,还每天晚上蹲在我家墙角边上哭。活该!”

“你们这的小子真有意思。”

“要不要送个你去玩玩?就我家墙角上蹲着的那个好了,长得还算标致。”

……

乐七娘用她那绣着蛇的绣花鞋踢了公孙兰一脚:“臭丫头,又没逼你成亲,摆什么臭脸。”

这时,公孙兰正好看到场子里陆小凤从凑成一团的几个人头中跳了起来,像只猴子,长着四条眉毛的怪猴子,她笑了笑,说:“姐姐,江湖是他们的,与你我无关了”

乐七娘道:“老娘早就退出江湖,你个臭丫头少刺激老娘,你不过也就比那几个小子大上一两岁,沾老娘的光才长了他们一辈。”

这话说的不错,只是……

“姐姐,三弟死了。”

-

十多年前的江湖和如今是不一样的,那个时候,江湖上没有人知道陆小凤,花满楼还是花家堡里因为福气太重而被老天嫉妒得瞎了眼的小少爷,西门吹雪也只是万梅山庄的少庄主,而万梅山庄所代表的也仅仅是一方商贾。

那时候的江湖人知道的是义薄云天凌攸江,知道的是心狠手辣毒七娘,而天下第一高手却是非天禽门的天禽老人莫属。

先说说那个时候陆小凤,花满楼和西门吹雪在做什么。

那个时候,陆小凤只有两条眉毛,他坐在墙角边,屁股下面是顺手从不知道那间酒楼的门上扯下来的酒旗,他刚从城东头的一个杀猪场把十头猪分别送到城里十家不同的酒楼,按规矩,每个酒楼给了他一张葱油饼,所以他的肚子很饱,甚至饱得他只能把腿伸得直直的,不然他没有办法坐下来。

作为一个八岁的孩子,他总是嫌自己的腿不够长,他希望自己能尽快的变得高大一些,强壮一些,可即使是这样,一个时辰内,他伸长的小短腿还是不可避免的绊倒了不少人,他觉得这样也很有趣,虽然有很多被绊倒的人都骂他小兔崽子,并说要砍掉他的腿。

这时,又走过来一个人,是一个小孩,和他差不多大的一个小孩,穿着上好的缎子做的衣裳,可陆小凤不准备因此收回他的小短腿。

只是等到这个小孩走近的时候,陆小凤后悔了,因为他发现这个小孩是个瞎子,在这个小孩身后一两丈处跟着几个穿着家丁衣裳的人,拼命的用眼神和挥空的拳头示意威胁他赶紧收回他的小短腿。

而就在陆小凤难得的接受别人的威胁时,那个眼睛看不见的小孩忽然轻轻一跃,从他的小短腿上飞了过去。陆小凤顿时眼睛亮了,一个会轻功的瞎子,这是他一个月,甚至一年来遇到的最有趣的事情了。更有趣的是,他怎么会知道自己的腿挡住了他的路呢?

这是花满楼眼睛看不见后第一次出门,此前,他已经在花家堡里行走自如,但他想试一试,在家外面是不是也一样的。

然后,他遇见了陆小凤。

感觉到陆小凤往自己快速撞过来的时候,花满楼心下一惊,他听到了身后的家丁的惊呼声,他说:“你们别过来。”然后微微一侧身,便避开了,再然后便听到一个脑门嗑到墙上的声音。

花满楼问:“你没事吧?”

陆小凤揉着肿起一个包的头,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没事。”其实他用上武功的话是可以不撞上的,但他怎么能用武功欺负一个瞎子。不过现在他意识到了,这不是一个一般的瞎子。他听见这个不一般的瞎子说:“这个在我没瞎的时候,六哥总是和我玩,那时候,他总是赢,如今我瞎了,他反而总是输。”

说到这个的时候花满楼有些失望,他当然不会自以为是自己比瞎之前更厉害了。

作为一个街头小混混,陆小凤基本上是不知道花满楼在说什么,但他猜测花满楼是以为他在玩一个什么游戏,其实他只是想一时兴起,想试试这个瞎子罢了。但他这会子却对花满楼说的游戏有了那么一点点兴趣。他说:“你们怎么玩的?看看和我玩的法子是不是一样的。”

这一天,花满楼认识了他眼睛看不见以后的第一个朋友,并极其无聊,也极其愉快的与他的新朋友把一个画圈圈撞人的游戏玩了四个时辰之久,期间两人还一起在那条破巷子里用了家厅送来的午饭,其中八成的食物都进了对方的肚子,这导致下午那两个时辰里他频频落败,因为对方比上午要重多了。

如果一定要说这个朋友有什么优点的话,可能就是他会在花满楼的脚不小心踩到圈圈的线时马上的指出来,哪怕只是踩上一点点,他也绝不会当作没看见。虽然这让花家的家丁们恨不得马上把这小子给宰了炖汤,但花满楼却很高兴,花满楼更高兴的是在最后告诉他:“刚才有三次并没有踩到线,你却说我踩到线了。是么?”

陆小凤张大了嘴巴,看着花满楼笑着说:“我知道你是开玩笑的。”陆小凤能说他不是开玩笑的,只是想黑对方三盘么?当然不能!他只能说:“花满楼,你到底是不是个瞎子?”

然后听着对方笑着说:“瞎如蝙蝠。”

而这个时候西门吹雪正一身白衣的站在一座小破屋的前面,这间屋子虽然破,但西门吹雪已经找了它半个月,如今终于找到了,所以他要多酝酿一下情绪,比如厌恶的看着自己被树枝挂断了一根丝的衣角,比如平息一下自己对于某个人明明是打铁的,不好生把铺子开在城镇里,偏要搬到荒山野岭来,还不告诉人具体位置的怨念。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让他的心情很不好,以至于他的包子脸比平常要更圆一些。

而在他的身后,还有着一头青丝,身材还算婀娜的吴英,也就是十几年后的吴妈指挥着下人们将带来的箱子一字排开,并把盖子都打开,露出里面黄澄澄的金子。

等到每个箱子都打开了,下人们都垂手站好了,虽然只有八岁半,但已经有自己独特语言风格的西门吹雪用那还带着稚气的声音说了四个字:“我要打剑。”

一盏茶的工夫过去了,两盏茶的工夫过去了,一柱香的工夫过去了,两柱香的工夫过去了,屋子的门却还是紧闭的,连只老鼠都没吱一声,西门吹雪有些生气,但他告诉自己要忍耐,毕竟这是全天下最好的打铁师傅,他敬重每一个名号前有一个天下第一的人,哪怕是天下第一卖烧饼的,他也觉得是了不起的人。何况如今这个人还对他很有用。

西门吹雪又说了一声:“我要打剑。”

这回屋里回话了,还带着朦胧的睡意,说的是:“铁砧就在外面,自便……”

西门吹雪脸上的包子鼓得更大了,热腾腾的,还冒着气,生气的气。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不懂礼貌的人,他原本以为只要是做生意的人,还是有天下第一名号的人应该都是守礼而勤勉的,显然,这是一个误会。

所幸他不是一个人来的。

吴英最不喜欢的就是不尊敬万梅山庄的人,在她看来,就是天皇老子也没资格在她家小少爷面前摆谱。于是她貌似随意的扬了扬手,然后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声:“开始吧。”

然后十两一个的金元宝被下人们用力的往那间破屋子里砸去,于是门被砸烂了,窗被砸烂了,墙被砸烂了,甚至有几个穿墙而过,掉到了屋子后面的悬崖里,还有几个不偏不斜正好一不小心的砸断了那本来就有些腐烂了的房梁。

当然,他们不是故意的,他们是有礼的万梅山庄的下人。

雷老头子最终还是在房子塌掉之前跑了出来,他有些懊恼的抖着身上的灰,说:“我不打剑,只打刀。”

西门吹雪终于见到人的时候,心情缓和了一些,他说:“你打的。”

雷老头子说:“不打。”

西门吹雪说:“你打的。”

吴英一直觉得自家的小少爷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小孩,可她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样高的见识,她决定帮个忙,她说:“七大剑派的掌门人里有三位用的都是老爷子打的剑吧,老爷子的习惯真是有意思,每把自己打的剑上还要留个记号,其实不留记号也没什么关系,天下哪有我万梅山庄小少爷不知道的事,您真的费老大的心了。”

说完话,吴英马上回复了方才的低眉垂手,而雷老头子半晌后憋出一句:“也没费多大心。”

一个月后,西门吹雪背着那把日后响誉天下的乌鞘长剑离开,从此剑不离身。

雷老头子最终还是为非武林世家的西门吹雪打了这把剑,并不是因为他给的金子够多,也不是因为天下没有万梅山庄小少爷不知道的事,而是因为西门吹雪说:“不出十年,此剑必然……天下第一。”

不得不说,十多年前,陆小凤,花满楼和西门吹雪都还算不错,可跟他们差不多大的霍天青却是倒霉得不能再倒霉了。十多年前,他那天下第一的父亲天禽老人毫无预兆的一觉睡着了便再没醒过来,而他甚至不能说自己很意外,毕竟父亲已经有八十高龄了。

然后,年仅九岁的他便成了天禽门的掌门,刚刚安葬完父亲便只身前往娥眉参加父亲早就许诺要去了武林大会。他以为这已经够惨的了,可他没想到的是居然出门没两天就遇到了两个如噩梦一般的女子,她们一个叫乐七娘,而另外一个叫公孙兰。她们貌若天仙,却心如蛇蝎,并且颠倒黑白,神经错乱,杀人如麻,最让人痛恨的是她们还逼良为女昌,让他成了她们的义弟!

这让他怎么对得起尸骨未寒的亲爹,怎么对得起天禽门上上下下几百号叔叔阿姨,怎对得起江湖上如此多爱慕他爱慕到牙齿都漏了风的小丫头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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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有些。。。卡手感。。。。

你们懂的。。。就是知道写什么。但不知道怎么写才有意思。。。

不过昨天晚上睡了一觉,忽然觉得还不错。。。

所以今天理论上还有一更。。。献给今天晚上要在火车上站20多个小时的萧萧。。。

哎呀。。。我怎么心情这样的愉悦呢?

嗯,绝不是因为萧萧要站20多个小时,而是因为我不卡手感了。。。就是这样的</l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