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作者:混沌风暴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116

无数的幻象交织,弥散,汇集成阑珊的记忆。 .**.com

……她认识西门戎是在三年前,坐第一排的小女生和最后一排的大男生从高一开学第二天就打的火热,这种现象很快被同宿舍的老姐冠以熊猫组合的称号。因为西门戎比阑珊整整高出三十一厘米,体重倍数是两点四八,这俩人走在一起,不由的让人想起胖熊和小猫。

对阑珊来说,小猫只是外号大军的一个开始。

据睡阑珊下铺的某女统计,阑珊(学名蓝姗)的外号一共有五十四个,比较常用除小猫外还有:“长不大”、“小不点”、“小丫头”、“飞机场”、“搓衣板”、“平底锅”、"丝猫儿(small)"、“太平公主”、“凹胸帝国”等九个。总而言之,阑珊这丫头自从十三岁以后就几乎没有发育和长个子,虽然到高中都快毕业了,外貌上却还象个初中生。

阑珊为此苦恼过,厌烦过,各种各样所谓能促进生长的保健品也吃过,不过自己这小身子看来是百毒不侵,所有措施全然无效,最后她也想开了,用那生存在二维世界的和自己同病相怜的泉此方丫头的话说,自己这类型属于稀有价值。

西门戎则是稀有价值的另一种体现,此人虽然自称是西门庆的直系后代,但既不是国际色狼联合会(internationalwolfcommunity,简称iwc)成员,也对《色狼泡妞百科全书》毫无研究,高二以后身高稳定为一米八三,四肢发达头脑却不简单,对化学兴趣奇大,对炸药有特殊的爱好。西门戎在第一堂化学课后就主动要求当课代表,其原因嘛……是因为课代表从实验室偷药品比较方便。

如果你看见西门戎的衣服兜里鼓鼓囊囊的似乎有意叠叠的东西,千万别以为是钱,因为那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滤纸,而如果你从他书包里发现一个塑料瓶,内装无色澄清液体,千万别喝,因为那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是硫酸……

死胖熊手上经常有各种比较暴力的化学实验留下的伤痕,他还一一编号并统计:“左边这个发黄的,是硝酸留下的,大约六天以后愈合,右边这个红的,是烧碱留下的,大约五天以后愈合,中间这个白的是双氧水的杰作,大约两天以后愈合。”阑珊后来去过他的地下实验室(确实是地下实验室,因为他家住在一楼,他父母给他地下室做书房不接网线本是让他好好学习的,结果被他弄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生产基地),整个一个现代炼金术士的老巢,林林总总的药剂和瓶瓶罐罐大都是他节省零花钱买的(实在买不到的才从学校偷,我还是很给老师面子的——西门戎语),在只开小灯的情况下,泛出诡异的光泽。

老巢中除了西门戎和阑珊外,还有一个生物:一只老鼠,一只白老鼠,一只肥胖无比的白老鼠,这只老鼠据说是西门戎冒充大学生从南京师范大学的实验室偷出来的,由于被放在一个小笼子里饲养,吃的极好又缺乏运动,已经长成横型,乍一看好像北方常见那种前面尖后面圆的豆沙包。

“都说宠物有主人相,”阑珊把胖老鼠从笼子里拿出来,捧在手上,“嘻嘻,这老鼠和你蛮神似的说。”

“你不怕老鼠?”

“吓,表以为我是那种胆子小的女生。告诉你两件事情。”阑珊坏笑着,“第一件是我七岁的时候在姥爷家,那里是农村,所以有驴子,我想尝试下驴子的最快速度是多少,可惜它不配合,所以……”

“所以你把武则天虐马三部曲用在那驴子身上了?”

“不用那么复杂的说,我无非是把油倒在驴尾巴上,然后点着,它就跑出去了……我用秒表记录了一下,算出驴子在这种情况下的速度是每小时五十二公里。”

死胖熊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面前这个个子小小的女孩,他原先最多以为阑珊是口头上有些调皮而已,没想到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

“后来那驴子见到我就腿软。你想不想听第二件事情呢?”

“难道你是想说自己是刘海洋的师妹,在红山动物园把大象虐的满地找牙?”

“不是的了,第二次就是老鼠,不过是那种灰黑色的大老鼠。上个学期的事情,那时候在宿舍里出现了老鼠,那几个比我高大,天天喊我小不点的老姐都吓的缩在床上尖叫,唯独我下地几下子就捉到四只,直接敲死后塞到屋外下水道里去了,后来我在诸多老姐的围观下用洗衣粉洗了六遍手。所以,”她用手指点着西门的鼻子,"表以为个子小就等于胆子小,我骨子里是个疯丫头,明白了么?”

死胖熊立即露出折服的表情。

雪颜那天睡的很晚,夫妻俩以光速吃完了饭,然后一起把娉婷的床铺和屋子都整理出来(王秀楚是出了名的笨手笨脚,幸亏雪颜手脚麻利)。做姐姐的把妹妹抱过去的时候,听见了几句模糊的梦呓,唯一能分辨出来的词语,似乎是“死胖熊”。

让娉婷睡在隔壁,每个时辰去探察一次,还是有些不放心,她现在这种虚弱到一碰就碎的体质,随时都可能出危险。雪颜想了一会儿,用一根绳把两个竹筒起来做了个传声筒,一头放在娉婷旁边,一头放在自己床上,这样无论是咳嗽还是有其他什么异状,以雪颜的听觉水平完全可以立即发觉而去救助。

然后就是检查娉婷出现的时候穿的那些衣服,除了样式古怪意外,材质也是没见过的,不是棉,不是麻,当然更不可能是丝绸……那里面叮当作响的东西似乎包含着更多谜题。

两只手镯和一块挂坠?

手镯似乎是银质的,很白很亮,却比银子轻得多,每个手镯上都有一个五瓣花朵的装饰,至于那挂坠……夫妻俩盯着这块六边形大如铜钱的东西,水晶般无色透明,却好像轻若无物,王秀楚拿起那东西,对着油灯看了一会,“此物镌刻有字,吾常年伏案,目不甚明,汝视之,可否?”

“是刺莉(野蔷薇的古称),”雪颜放下手镯,“娉婷最喜欢的花朵,肯定是没错的,这上面……上面是‘花影阑珊’四个字,篆书。”

“娘子果然有见识,‘花影阑珊’?应是花朵凋零之意……”

“我也不清楚,这四个字不似求福,倒有点想印章上标明身份的东西……”雪颜端详着着奇异的造物,“手镯非金非银非铜非铁,挂坠不是琥珀也不是水晶,我真不知道它用的是什么材料……恩……”

庄雪颜似乎想起来了什么。

“夫君,这些都是稀世之物,娉婷回到家的时候,衣衫褴褛,奄奄一息,她应是长途跋涉而来,路上一定受了非常多的苦,可是这些东西她一直好好保存着,宁可自己饿着也没变卖掉来换些盘缠……所以,所以……”

王秀楚看见妻子咬了咬嘴唇。

“所以这镯子和挂坠对娉婷来说一定非常重要,它应该,它只能来自当初救了娉婷的奇人,难道说……”雪颜想起了什么,“是了一子?!”

“了一子何许人也?”王秀楚知道雪颜是从济南逃难来的,家里是被清军灭门的大户,但什么了一子,他确实不如对孔子孟子老子朱子等人熟悉。

“娉婷的身体一直不好。九岁的时候生过一场大病,奄奄一息,后来是一个姓吴的郎中救了她,吴郎中我父母的对话,我留意过……他说山东巡按司的监军了一子是个神机通天的奇人,如果以后有难,可以去求助于他,只要说自己认识吴有性就可以了。我想,就算在乱军丛中救出娉婷的是其他人,送给她这镯子和挂坠的应该只能是了一子。”

“依娘子所言,娉婷之救命恩人乃是一个道士?”

“是一不下符咒,二不写青词的道士,听说和泰西人的爷苏会关系也很好,其他的事情,我也不太清楚。”雪颜沉默了一小会儿,“夫君,我去端热水,你泡泡脚早些睡觉吧,明天还要辛苦,我等下到娉婷旁边再照看一会儿,我总觉得惴惴不安……好像还有没想到的问题……”

雪颜在黑暗中守候了许久,平静的呼吸声让她感到安心,几次想离开,都折了回来,她太害怕在明日醒来后,娉婷如同突然到来般莫名消逝,最终离去的时候,云层裂开了,月光照在娉婷的脸上,或许是幻觉吧,雪颜总觉得娉婷的发缕,有一点点苍白。

胖贼和瘦秀才的长途跋涉,自崇祯十七年三月二十日巳时正式开始。

第一个时辰。

“贼寇会戕害吾等的……”

“屁话!快走!”

第二个时辰。

“吾等若是遇到一个贼寇,如之奈何?”

“打啊,把他打的四散奔逃!”

“嗟夫,一个贼寇如何四散奔逃?!”

“把他打的酥了,胳膊腿乱飞,不就四散奔逃了嘛?”

第三个时辰。

“吾等若是遭遇一群贼寇,如之奈何……”

“跑啊……”

“……吾甚疲惫,缓行尚可,跑则难矣……”

“废物,我扛着东西走的都比你快……到时候我用绳子拖着你跑……”

第四个时辰。

“咳……”

“哼……”

地图上简单的线条,隐藏了太多秘密。

直到不久以前,西门戎还真就以为,不走路而走野外是个聪明的决定——既然现在陕西是李闯的天下,那路上说不定有什么盘查的人员,看到一个疑似土匪的胖子和一个确为人质的瘦子会起疑心,但现在发现……自己真是笨的可以。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焦渴和纷乱自北向南席卷过三秦大地。经历饥荒和战火的清洗,明末陕西的人口密度不及西门戎那个时代的十分之一,建立不久的大顺政权目前夹在满清和明朝残余势力之间,战略重点一是长城防线,二是荆襄地区,所以陕西虽然是闯王发家的地方,戒备的强度却还没到夸张的地步,只要一胖一瘦没抽风到明火执仗地往长安城里钻,在干涸而空旷的漫漫黄土路上,看来没人会注意。

西门戎终于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胖贼和瘦秀才已经在野地里游荡了快八个小时。

这里应该是……应该说或许是三原以南,泾阳以东,泾河以北的某地,之所以不确定是因为周围几乎是完全一样的景色,西门戎原以为这年代环境破坏比较小应该没沙尘暴,但下午起风的后果十分让他彻底抛弃了那点奢望,旱魃十余年的肆虐足以让一切沃土化作沙尘,天地间现在根本就是昏黄一片,前后左右东西南北在视觉上根本没有任何区别。

唯一可靠的应该是风的朝向,西北风……在北方仲春扬起漫天尘沙的只来自更遥远的荒漠,所以只要顺风顺时针转过一定角度,便是南方。然而这只能说是大概的方位,精确度如何,谁也没法保证。

没有指南针,或许师父的密室里有那玩意,可惜自己那稀里糊涂的性格把它给忘记。西门戎现在满嘴是黄土,比当初在地下误打误撞的时候还要狼狈,而且这地方,没有什么一瓶味道古怪的东西来为他漱口。

想起在地下室里渴不择饮地喝掉的那一罐东西,西门戎还是有点后怕。当时半昏迷状态外加伸手不见五指根本看不清是啥,稀里糊涂地就喝了下去,味道又酸又苦金属很重,似乎是某些矿物盐的溶液,等反应过来胖熊一想不好,这玩意弄不好就是当年豆腐专家杨白劳当年自杀用的卤水,怎么使劲也吐不出来,自己快完蛋了……

他闭着眼等了一会儿死,结果……虽然嘴和喉咙很难受,力气和意识居然慢慢回来了,此后的半日里,他做了一道头晕目眩的应用题:条件:一、这不是做梦,二、自己在地下,三、这里不是墓穴,是密室,四、密室除了少量纹银外再无财宝,多是器械和书籍,五、这地方的油灯和一个形状古怪的“生火机”连着,一碰就亮,六、这里有了一道人的印章,外加他给儿子王永春的一些说明文字,还有一个“双面钟”,正面是时辰,背面的显示年代和日期:甲申年三月十九日,七、一切都是崭新而干净的,并没有历史尘埃的痕迹。

解题过程:抓耳挠腮,伴有哀叹、抱怨、恼火、咒骂、刨地、捶墙等行为。

结论:立即行动,把比较重要的书籍和器械打包带走,绑票王永春南下四川石柱投奔秦老太。

直到很久以后,西门戎还惊讶于当时的决断和勇气。

王永春在大半个三月二十日里处于思维分裂的状态,一方面不得不承认胖贼确实是爹教出来的高徒,另一方面处于读书人的本能唾弃那蛮横的绑匪。这两种思想在超过四个时辰的漫长鏖战中将秀才的精神折磨的疲惫不堪,相比之下,身体上的劳累只是小事。

在尘土还没有扬起的上午,西门戎对他说了很多事,包括北京城陷落皇帝上吊闯王入京等等等等,听的秀才心如死灰,觉得天下以后看来就姓李了,结果胖贼话锋一转,居然朗诵起来——“三月闯王来,四月闯王走,因为闯王没户口。”这三句可真是字正腔圆,中气十足,然后胖贼解释道:“师父很早的时候就给俺说过,李自成至多是短命的枭雄,他当皇帝撑死一个月,兔子尾巴长不了。”

“甚好,”王永春激动起来,“闯贼必灭,大明中兴……”

“李闯确实会败亡,但是……”胖贼的语气第一次变的如此忧虑,“取代他的是更可怕的东西。”

秀才还没来得及体验兴奋,胖贼的话又一下子把他推到谷底,李闯等一票人直接或间接地整到家破人亡,他还真想不出还有什么比他更可怕的东西。

“莫非是黄虎张献忠?”

胖贼摇头。

王永春又报了几个乱臣贼子的名号,胖贼脑袋摇的和拨浪鼓一样。

最后,秀才现出不可置信的表情,“难道是……关外的东虏?”

“是啊,是啊!”胖贼愤恨地捏着拳头,骨节嘎嘎作响,“这才是让俺,非常、非常恼火的事!”

王永春静静地听着西门戎对崇祯皇帝自杀后一个月间北地的天翻地覆,都说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先在倒是这个胖贼对他这秀才讲事实和道理,虽然那家伙口音别扭,话里还加了不少莫名其妙的词语,但就事情本身而言,虽然尚未发生,却让人感觉到真实,令人心悸的真实。

“都是师父曾经给俺说过的……”这是起风前胖贼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是长久的沉默,并非是因为尘土——焦渴再一次封住了他们的喉咙,在干燥天气中没有饮用补给的情况下口水横飞,本身就是一件相当外行的事情,只顾说的快活而不想后果,现在他们吃到的就是苦头。面对漫天弥散的土末和渐渐暗下来的暮色,胖贼和瘦秀才还真就找不到水在哪里。

“前面……咳……应该就是……就是……咳……泾河……奶奶个熊的……咳……还没到啊……”

胖贼的抱怨还没完毕就向前翻倒下去,后面用绳栓着的瘦秀才也跟着扑倒。泥土的潮气吸引他们向前,继续向前,……手指深深嵌入淤泥,而嘴唇终于接触到水面,那属于生命的液体,浑浊,但竟如此甘甜。(八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