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四大明案
作者:忘川锦鲤      更新:2023-12-19 01:33      字数:2279

曹操:??你是不是被孤魂野鬼夺舍了,还能说出这番话?

胡亥:我们就是治理国家不行,又不是傻子?这朱元璋杀这么多人,凭什么称明君,比我杀的人还多。

卫子夫:这也不只是看残暴的一面,还要看功勋的。

秦始皇:胡亥!你不是傻子是傻,人家骂你一句,你都得以为对方在夸你,甚至把你说高兴了,直接打赏人家,连个指鹿为马都不懂,都成千古笑话了,你还有脸说他人!

武则天:始皇可别太生气,无能皇帝出来不少了,不止你家这一位,这样想是不是好点。

杨坚:……

司马懿:……

赵匡胤:懂!都懂!女皇这话说得我们都心酸了。

秦始皇:打了一顿,舒服了,这孩子可气死我了。

杨坚:这个好,这个好,我家这两个年龄还小,正是挨打的好时候。

杨广:……

杨勇:这是那个时期的我,真可怜!

李世民:我去把稚奴揍一顿去!

李治:媚娘,你这把仗都引出来了,可怜的另一个时期的我!

张言希看得也是直乐,女皇陛下一句话,今天熊孩子遭殃了,又可能以后天天得遭殃。

“总体来说,这是朱元璋的一个过错了。”

“蓝玉靠的是军功上位,这人也没什么家世传承,不是什么世家大族,其为人也是粗鄙不堪,并没有与文官集团产生什么交集。”

“就是性格方面不太好,脾气暴躁,为私利而冲撞文官、朱元璋的权威,别说他没资格谋反,坦白的讲蓝玉这人就不像是个阴谋家的样子。”

“当然,也不排除自污来减轻来自皇权的猜忌,司马懿就这么干过,这位倒是挺能演的。”

“但是经过蓝玉一案,“功臣宿将相继尽矣”,这说明蓝玉案重要的不是蓝玉谋反、功高震主,而是要把功臣都灭了。”

“这看上去一劳永逸,但按今天的观点,这就是纯粹的懒政惰政,是思想简单化的任性胡为,是朱元璋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假如没有燕王朱棣,天下恐怕早已四分五裂了!”

“这蓝玉案也是和朱棣上位相反的。”

“朱元璋曾以为他已经清除了所有可能的内外威胁,然而他却未察觉到真正的威胁潜伏在内部,后来,他的第四子朱棣发动了“靖难之役”,将他的孙子赶下皇位,结果导致孙子的生死成谜。”

“如果不进行大规模的功臣清洗,又怎会出现这种局面呢?说得更直白一点,他的一时好心最终助长了祸患,间接导致了他孙子的不幸命运,但要不是朱棣上位,这大明也有可能二世而亡。”

“以上两个案件杀的人主要都是朝廷命官,但这大明初期不止这两个案件,一共有四大案件。”

“第三个案件叫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

“这个空印是指事先盖好印章的空白文书,用于方便处理公务。”

“这是元朝以来的惯例,但朱元璋却认为这是官员相互勾结、欺瞒上命的重罪。”

“他下令查处所有使用空印的官员,并将他们视为贪污犯一并处死,此案涉及全国各地的布政司、提刑司等机构,数百名官员被杀。”

“从元朝时期就有地方政府每年都要派人到京城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入情况的制度,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仍然沿用这一制度,而这一制度由于存在缺陷,也未能引起高层注意,所以也就一直使用,直到被朱元璋知道后案发为止。”

“在当时,地方上的财政每年都要将一定数额钱粮上缴国库。”

“而且账目明细必须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才能结算,如果有其中一项不符合,都必须驳回原地重新造册,然后再盖上原地方政府机关的大印才算完成。”

“这样一来一去就造成很大的浪费,再加上当时交通不发达,偏远的地方到京城一趟有的甚至需要半年的时间。”

“不像现在这样发个邮箱或者微信就可以决解了,如果一次不符发回重造势必会耽误相当多的时间,于是一些头脑聪明的官员再来户部之前就会事先准备一些加盖大印的空白文书,以备使用,久而久之,大家也都沿用此招,也省的来回跑浪费时间,而且这一习惯也未被明令禁止过。”

“而造成这一习俗的原因是,地方上缴中央的钱粮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路途遥远难免会出现损耗,所以等送到户部接收时双方数字一定不会相符。”

“而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押送的官员事先也无法知道,只有到了户部申报之后才能知道,为了避免发回重造,所以押送官员就会根据户部提供的数据在事先准备好的空白公文中填写实际数字后再上报。”

“本来这事也无可厚非,但后来不小心被朱元璋知道了。”

“朱元璋听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官员相互勾结的欺君重罪,责令严加追查,并最终将上至户部尚书,下至各级地方掌管钱粮的主管官员一律问斩,副手以下杖一百,然后从军发配远方,此次事件被诛杀数万人。”

“空印案发生后,朱元璋遂采用“以用半印,出纳关防”的政策,并逐步开始广泛推行实施半印勘合以防伪,并规范文书管理。”

“因为“空印案”、“胡惟庸案”相继发生后,让朱元璋深知下一步将严加惩治贪官污吏,他首先采用恩威并重的方式,而且随之也越来越重,设立锦衣卫监控各级官员,稍有犯者,严加处罚,轻者下狱,稍重者杀头。”

“而在这一关头,户部侍郎被逮住了,这就是郭桓案。”

“这个事件发生在洪武十八年,郭桓是户部侍郎,负责管理国家财政。”

“他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等地方官员,私吞各地的赋税和粮食,并收取各种名目的附加费用。”

“朱元璋命令审刑司审讯郭桓及其同伙,并核实他们所贪污的金额。”

“结果发现,此案涉及全国十二个布政司,损失粮食两千四百万担,财物七百万两。”

“此案牵连了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等高级官员,数万人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