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作者:酒国君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65

第十四节

龙枫笑了笑,让人觉得他是不是在瞎编的故事?他说:“谢谢,我想我一生的泪在来这里之前已经流干了,现在和今后只会流血流汗。”

日本人用很崇敬的语气说:“不如我们说一下大队长吧!我想知道这位英雄的性格和事迹。”日本人对英雄的盲目崇敬大概可以排列到所有民族前茅,不像某些民族数典忘宗竟然在烈士纪念碑前方便。(说的是哪个民族我想我不用细表,大家心里有数。)

所有一天要说王允的事情又靠了上来。

“他?我不夸张的说,他是上帝……”龙枫说。

好高的评价,男孩子因为代沟和叛逆的关系很难和上辈人关系融洽,特别是和自己的父亲。

“因为在我的眼中他几乎无所不能,强大的令人难以置信。但是更多人的眼中,他应该是个魔鬼,对待敌人凶狠残暴令人胆寒,特别是脾气改变之后,我听继母说的和他现在的表现完全不一样,过去年轻的时候他是仁慈的杀人者,他对那些已经没有反抗能力的人也尽量不会瞄准要害,给人一个悔改的机会。但是三周前我们遭遇的那次暴动,他对普通的暴民下手也极为恐怖,枪枪爆头,见人就下杀手。”他大概是把自己打爆人家头的那段给忘记了,当时应该归咎与没有找到张海霞内心烦躁吧?“不是我有意丑化他,他还下令带头儿向暴民中仍手雷,当时红扑扑的东西满天乱飞的……“他是有意的吧?听众的五官都拧到一块了,宰羊事件的阴影还笼罩在大家心头,你此时提起这档子事情不是明显想让大家难受吗?龙枫眼瞅着也不是啥好鸟,跟王允年轻的时候一个德行。

那日本人还算还一些,他平静的说:“可以理解,我哥哥就死在了暴民的手中。日本当时的情况并好不到哪去,食品极端匮乏,当时暴民有100多万吧几乎一瞬间就把执行救治任务的哥哥他们淹没了。我想我当时从军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暴民为家人报仇吧?这群该死的混蛋,平日里点头哈腰人模狗样,其实就是一群禽兽。“他情绪激动的几乎难以自控。

“我很抱歉。”龙枫赶忙为自己引起的话题道歉。

“不,”那日本青年微笑着说,“如你所说,兄弟之间就应该分享喜怒哀乐。”

王允点点头用华语小声的问旁边的华裔战士,“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

“浅进二雄。”

“哦!”

在场的很的人都认同了浅井的说法,他们也多少听闻或者有过相同的遭遇。

还是有人把话题转了过来,“大队长给我们出了一口气啊!不过我还是很好奇,您见到你女朋友杀羊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还有不得不说的是,你女朋友是我见过的最勇敢、最能吃苦、意志最坚定的女人,也是最让我心惊胆战的女人,看来英雄的家人都非等闲之辈啊!”

众人点头称是,秦婷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

“呵呵!”说到秦婷他自豪又得意的笑了,“她是被逼的没有办法,不过见血脸色不变可不是我天生的。不是我吹牛,12岁的时候我就跟父亲出了一次任务,那次世人大多都不知道的复仇行动,两个国家都派遣特种部队进入对方的国家大肆杀戮,我爸爸他们的任务就是复仇,目标就是敌**民。我自己都不记得历时两个月的行动中杀了多少人,只知道自己学了很多东西。那时候面对脑浆和死人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呀!很变态。不是真的吧?”这些生活在战争背后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只会用自己狭义的思维去判断事理。

“战场上和敌人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有你死我活。作为士兵更是要执行一切命令,这是士兵的职责所在,也是作为士兵的最基本要求。开始的时候我也不理解,但是父亲他点化了我,他说‘他们的士兵也在我们的领土上做着相同的甚至更要过分的事情。但是作为士兵的你并不需要考虑这些,要么选择死亡,要么像一个男人那样的和敌人拼个你死我活鱼死网破’那次经历对我很重要。随后的结果是损失了一个华国最优秀的特种部队的所有精英队员,几乎都没有撤出来。总之只剩下三个人回到了家乡。”龙枫不想把故事铺展的太大,再说就轮到美国人头上了。

“你们都是英雄,血债就是要血偿。”浅井立刻随声附和叫好,崇拜的双眼都红了。

老外的眼神和脸色就可以看的出来,他们心里都在嘀咕‘变态,变态,都是变态。不要惹亚裔人,他们会像电锯狂魔一样把你撕成碎片。’

“我根本算不上什么,爸爸他才是世界上唯一的英雄……”龙枫说,“或者你把政府说的一切想像的很简单,杀入杀出什么都拿到手了。实话说吧!爸爸承受的一切不是你、我、大家能够想像到的。为了拿到病毒原株他亲手杀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跟他从小就一个碗里吃饭交往三十多年接近四十年的知己啊!当时我在组织中待了五年没有和他联系,爸爸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命令,在不知道我的态度的情况下竟然毫不犹豫的向我开枪。”

‘哇!’这些情节都是不为人知的。

“怎么样?谁自信可以做到?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人?这还叫人?正如你所说的,他既是神又是可怕的魔鬼。”杰克逊不太想听了,他跑到一边借来军工镐敲起岩石上的牡蛎来。

“他的经历你可以出本书,题目就是《神是怎样炼成的》绝对畅销。”契科夫在一边开起玩笑。

不过浅井当真了,他急忙点头赞同,说:“契科夫好主意,相信这世界上一定有很多人都想看看他一生的经历,顺便也可以知道他是怎么练成一个超级战士的。”

“看是没有用的,成功之路没有捷径。这样吧!今天洗澡他肯定会和大家一起洗,你们看看他的身体就有可能让你们放弃走这条路,明天就打道回府。”龙枫翻开一块石头,突然惊呼,“海参,是海参。”

“这种软体动物能吃吗?”契科夫皱眉问,“我见到了不少,都没有拣。”

龙枫不知道,很多中国都不知道,其实人家老外根本就只认识这东西。自古传下来说海参巨有营养,只有中国人这样信奉,好像真理一般。不过有没有营养不知道,价格贵可是真的。(作者语:在我家这里最小的海参干也要卖到400500块一斤,但是我不相信它有传说中的那么神奇。因为中国人吹捧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从一个顶仨鸡蛋的蚕蛹到现在风靡全国的所有玩意我都不相信。只要是中国打出的广告,偶全然抱着怀疑态度。太不可信了……)

不管有没有营养,反正吃不死人就是了。多弄点,嘿嘿,咱不花钱也来奢侈一把,这么大个儿的野海参怕连王允都没见过吧?

“这玩意儿吐出来的东西真恶心,是内脏吧?天啊!你们中国人什么都吃啊?”契科夫唠唠叨叨说个没完没了,“我可不想吃这玩意儿。”

浅井立刻补充,“嘿,在大队长面前你能不吃?说真的,如果家人健在能看见我吃葱他们一定会以为我疯了。”

“祈祷吧!今天一定要多吃一点,明天以后这里一定会变成地狱的。”龙枫露出让人琢磨不透的笑容。

“什么意思?”很多人追问。

龙枫一边向前走一边翻开石头,“明天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