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假公济私
作者:热情sphinx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30

不过感情归感情,工作归工作,周志刚在几天内为巧云设计了一个接收强浩公司股权的方案。在这个计划中,首先成立一家某某科技发展公司,巧云若说服工大出资200万,公司就叫工大科技发展公司,巧云出任公司董事长。若工大不愿出钱,他愿说服部里的汇通科技公司先出资500万,那公司名就叫汇通科技发展公司,巧云仍然出任董事长,而法人代表由董事会聘请职业经理人担当。这样,强浩公司的10%股权一次性转让给这个科技发展公司。强浩公司的原股东将获得3000万现款。然后,科技发展公司内部再来进行股权分配,60%由中北炼油公司和汇通科技公司平分,另外40%的股权由工大和巧云平分。巧云和工大虽未出一分钱,但他们拥有重要的智力资产,也是项目的牵线人。在周志刚看来,中北公司和汇通公司是实业公司是企业,而工大和巧云不出钱,不等于没有贡献,他们主要提供智力支持,是以技术方式入股。这个在政策上不会有问题,关键是在股权分配文件中必须体现这一点。这是个既体现公平,也凸显巧云及其学校贡献的公平方案。而这个科技发展公司未来的主要业务就是强浩公司的现有业务――生物产品制剂。周想,他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这个强浩公司脱胎换骨。利用自己在行业的影响扩大该企业的社会知名度,让3000万的国有资产投入迅速收回。

巧云却有自己的想法,她现在已经注册的新材料科技公司也缺钱,中北公司虽提供800万元中试费用,但要完成自己对公司未来的规划,这些钱根本不够。她想,她必须兑现对强浩公司的承诺1800万,那收购股份多出的1000多万,正好弥补自己公司资金短缺的问题。于是她想出一个办法,出让自己那家新材料科技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强浩公司原股东,按比例这一千万可占35%。这样,巧云公司的股份分配为:中北公司占40%,宁浩和强子共占35%,工大若不出资,只占9%,余下的16%为巧云的个人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