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换算
作者:米糕羊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896

西阳城北郊,西阳王府湖畔庄园,远航归来的张鱼,向郎主宇文温汇报此次航行的详细情况,这是他们抵达西阳的第四日。

船队回到西阳后,宇文温当天就给全体人员放假,让他们与亲人团聚并洗去一身风尘,经过数日的休息、放松,众人终于从疲惫不堪中恢复过来。

宇文温一边翻看着航海日志,一边听着张鱼的汇报,此次首航圆满结束,需要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次出航做准备。

晒得皮肤发黑的张鱼,简要介绍了此次出航的情况,过程可以用四个字概括:一帆风顺。

从西阳乘船启程到下游的建康,装满货物之后继续往下游走,过了广陵-京口江面之后没多远便进入大海,击退了海寇的袭击后,一直向东航行,顺利抵达倭国筑紫大岛西南侧。

然后沿着海岸一路向北,来到筑紫大岛西北侧的博多湾,顺利进入博多港。

船上的货物以及礼物,成功的交接到倭国权臣苏我马子手上,那一躯旃檀佛像,在倭国国都引起轰动,而随船带去作为礼物的各色香药,让苏我马子为之动容。

作为货物的各种丝绸、布帛、瓷器等物品销售一空,苏我马子特许张鱼在博多湾选了块地,作为西阳王船队在博多港的专用靠泊、休息区域。

当然这件事对外保密,这块地盘对外人而言还是属于苏我氏的领地,所以接下来的贸易活动,实际上是以私人贸易(中原海商与苏我氏之间)为名进行。

选定地址,交代好各项事宜之后,张鱼留下数人在博多操办具体事务,他带着船队返航西行,按着原先的航线反着走了一遍,顺利抵达长江入海口。

在建康放飞鸽子向西阳报信,然后逆流而上,花了一个月时间回到西阳,从出发到回来,全程两个月出头,和预计耗时相符。

从西阳出发时,三艘新式船只已经装载着瓷器和布帛,到了建康后又增加了旃檀佛像、香药以及丝绸,而船队回到西阳时,依旧是满载。

每艘船载重量约为一千斛,共运回大约三千斛的货物以及礼物,其中的大头是硫磺,而剩下之中的两样,是黄金和白银。

苏我马子送给宇文温的礼物,是黄金一千一百二十两,而白银十六万二千四百三十一两,即是谢礼也是货款。

倭国和中原周国的度量衡不一样,以上数字为宇文温命人重新称重之后的结果,如此一来,他投在开辟新航线的资金,有了丰厚回报。

“苏我大臣清除了物部大连的势力,苏我氏又和王室不断联姻,如此一来,怕是在倭国权倾朝野吧?”

听得宇文温发问,张鱼点头称是,虽然在倭国京城没待太久,但他能确定苏我马子已经掌握大权。

“郎主所言极是,苏我大臣可以称得上是权倾朝野,所以才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黄金和白银,在博多划地一事,也没遇到什么阻力。”

“这么多黄金和白银?那你说说看,这一趟下来,亏还是不亏?”

宇文温有心考考张鱼的经济头脑,做贸易的没有经济头脑可是很容易连老本都亏掉了,张鱼是穷苦水军士兵出身,大字不识一个,但跟着他这么多年,已经不是当年目不识丁的傻小子了。

张鱼心里早已有数,中原各地的金价、银价多有不同,但总的来说可以定出个均值:一两黄金等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等于一贯铜钱。

换而言之,一两黄金等于十贯铜钱,所以张鱼带回来的黄金,约合铜钱一万一千二百贯;带回来的白银,是十六万二千四百三十一贯。

所以黄金白银合在一起,约合铜钱十七万三千六百三十一贯。

此次航海,成本大概如下:每艘新式船只平均造价一千贯,累计五千贯;五个航海用的大钟,制作成本共五万贯,在西阳和建康购置货物的费用,折算成铜钱大约是十万贯。

扣掉诸如过江防时的买路钱等费用,收支平衡,也就是没亏本而已,但这只是账面上来的平衡,实际上不然。

首先,那五个耗资不菲的航海用大钟,回来后和西阳的时钟一对时,只剩一个钟走得准,但另外四个不是坏了再也用不了。

只是走时不准而已,只要认真调过,更换一些配件,一样能运行,这笔钱没有打水漂。

第二,此次花钱购置的旃檀佛像和香药,是作为礼物送人而不是货物出售,所以这一部分的利润没有体现出来。

最后,随船回来的大量硫磺,因为不会拿到市面上出售换钱,所以利润也没有体现出来。

张鱼还记了一笔账,在建康收购的丝绸,到倭国出售能有将近二十倍的利润,而西阳的瓷器、布帛,均是数倍的利润,而对方是用金银来购买。

尤其是白银,那么多白花花的银锭,几乎要把张鱼的眼睛都晃瞎了。

“郎主,海贸可是比什么买卖都暴利啊!”

“但风险也大。”宇文温笑道,他当然知道海贸利润惊人,否则那个时代也不会有大航海,但水手死亡率超过五成的航海,使得海贸是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

十几万两的白银,听起来数量很惊人,但若是将单位换算成“斛”或“石”,其实也没多少。

这个时代船只的载重量以斛(石)计,内河(长江)上的货船,载重量超过千斛的比比皆是,甚至还有载重量超过万斛的大船。

而这个时代的海船,“受一千斛”也就是载重量一千斛很常见,这让习惯了“吨”的宇文温理解起来很麻烦,所以需要单位换算。

斛(石)通常是粮食的计量单位,一斛十斗,一斗十升,实际上这是量器单位(容积),要换算成衡器单位(重量),得用另一套体系:

一石等于四钧,一钧等于三十斤,一斤等于十六两。

所以一斛(石)等于一百二十斤,也就是一斛等于一千九百二十两,那么一千两黄金,换算后约合半石的重量,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个时代的一石,大约等于后世多少公斤?

不知道,从秦汉以来,一石的大小变化不定,到了南北朝末期,已经变了许多次,宇文温那残留的回忆中,此时的一石若换算成后世的公斤,大概是在六十至九十公斤范围内。

范围有些大,若按一石等于六十公斤算,那么这些黄金大约就是三十公斤,等于现代一个充满气的标准家用液化天然气钢瓶,其实也没多重。

而那些白银,换算过来取整大概是八十五石重,也就是五千一百公斤,以吨做单位就是五吨,看上去好多,然而这黄金白银加起来最多八十六石(斛)。

在一艘载重量达到千斛的船上,所占位置不过是个不起眼的角落,虽然如今的倭国确实是穷乡僻壤,但身为权臣的苏我马子,拿出手的就这点金银,会不会太小气了?

不会,要知道在明中叶时的日本,每年外流的白银重量,按史料推算若以吨做单位,也就是三十到四十吨左右。

直到晚明,日本陆续发现几个大银矿之后,外流的白银才有爆发性增长。

虽然此时和明代时的度量衡不一样,但宇文温觉得他此时换算出来的吨,和后世的吨也不会差得太离谱,五吨的白银,即便是以明朝中叶日本“出口”的白银重量来看,也是个不小的数目。

这些白银大概是苏我马子短时间内能给出的最大数量,肯定不是现采,而是长时间积累下来的存货,所以又有一个问题接踵而至:

这个时代倭国的白银产量,肯定比不上明中叶时的产量,所以此时的倭国,购买力到底如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