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旅程
作者:要吃牛的熊猫      更新:2019-07-27 15:49      字数:2661

“再见!”小诺顿他们的离别声仿佛还在耳边,可人早已不见了。

“怎么说?有没有一点兴奋?”

阿尔弗德本来想找旁边的马车夫了解一下情况,谁知那个死瘸子除了嗯嗯嗯以外一个字都不说,虽然一颗心已经被兴奋之情填满的阿尔弗德不在乎,可是罗兰和金就苦了!

罗兰很想指着自己和金两人的脸问问阿尔弗德到底是从哪里看出来兴奋的,他看着正在行走的这条通往圣光城的大道,感到一阵对不可知的未来的惶恐,这种感觉就和许多年前一样。

很多时候,罗兰很羡慕阿尔弗德的乐观,仿佛世界上没有值得担心和害怕的事一样。

但罗兰终究不是阿尔弗德,他们是在一棵树上结出的两颗不同的果子。

阿尔弗德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两个小伙伴没有谈兴,他耸了耸肩去找其他人。彼得的商队里不仅有马车夫和伙计,还有商队的护卫和雇佣来的一只佣兵小队,阿尔弗德不会无聊的。

罗兰和金找了个理由,跑去坐在那个叫做格罗什的瘸子车子旁边,格罗什只是看了他们一眼没有多说什么,默许了少年的举动。罗兰坐在马车上,感受着微风抚过自己的脸颊,脑海里渐渐空空如也,不知不觉中睡了过去。

等他醒时,已经到了午餐时候。

商队里的人按照平时的亲疏远近聚成一团,享受着这难得的闲暇时间。阿尔弗德把罗兰和金带到了商队主人彼得身边,而不是那群佣兵那里,倒是让人意外。

“呵!”这是罗兰提到那群佣兵时阿尔弗德的回应,看得出来,阿尔对他们似乎很不感冒。

“那群家伙要价实在是太黑了!”在午餐闲聊中,罗兰提到佣兵后,彼得大声抱怨道,丝毫不担心就在不远处吃饭的佣兵们听见。

商队雇佣的是一只名叫战神的佣兵小队,名字很唬人,但是实力就不怎么样了,即使是他们的队长也只是低阶水准,其他人也就是见习阶。就是这么一支队伍,也足足花了彼得五枚银币,而按照市场价,这个实力的队伍不过三个银币就能搞定了。

“那些佣兵就像一夜之间消失了一样!找都找不到!搞得剩下的这些家伙个个都在涨价,真他娘的不是东西!”一想到自己多花的钱,彼得的怨言根本停不下来。

星光城中的佣兵竟然一夜之间消失了大半?不知为何,罗兰总觉得这件事和安托里亚雪山有关系,难道是加里他们雇佣了星光城中的佣兵去探路?

“就像那次我在约里姆遇见妓女全都涨价一样,对吗?真他妈的操蛋!哈哈哈!”护卫队长福尔曼是个爱开玩笑的大胡子,而且阅历极为丰富。

除了罗兰三人外其他人听了福尔曼的玩笑全都哈哈大笑起来,弄得三人好不尴尬。

“怎么,你们三个难道还是个初哥?”福尔曼怪异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仿佛明白了什么,哈哈大笑起来。

对于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人而言,十六岁就已经可以娶妻生子了,这个年龄还是个初哥实在不是一件常见的事。

三人羞愧的低下头去,默默地忍受来自其他人的嘲笑。在修道院里长大的他们,大部分连女孩子的手没还没摸过,怎么能和这些老油子们相比。

阿尔弗德甚至还瞪了金一眼,弄得金莫名其妙。

男人的谈资是什么?在这个缺乏娱乐手段的年代,大概也就只有女人了。福尔曼和彼得他们高声谈论着关于女人的事,开着关于女人的玩笑,时不时把罗兰他们抬出来取笑。

对于这群老男人而言的欢乐时光无疑是罗兰他们的煎熬时间,好不容易熬到午餐结束,三人打算找个地方消消食儿。正好撞见出来放哨的佣兵。

这群佣兵和月狼的人完全不同,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铠甲,十二个人全是中年男性,而且全都是战士,脸色挂着麻木的神情,没有一丝的神采,仿佛这是个毫无意义的世界,而他们也是毫无意义的人。在他们的腰间,还能看见挂着的一晃一晃的酒瓶,在他们行走时不时打开酒瓶往嘴里一塞,根本不关心自己会不会醉。

“他们真的是佣兵吗?”金不敢相信这样的家伙与加里他们竟然是同一种职业。

阿尔弗德毫不客气地哼了一声:“一群被现实击垮了的人!他们早已是行尸走肉了!”

在这个崇尚力量的世界,每年不知有多少人怀着梦想憧憬着成为故事主角投入佣兵行业这个大熔炉中,有的人成功了,成为了名震一方的佣兵之王,甚至摇身一变成为王国将军或神殿骑士,但更多的是在底层苦苦拼搏数十年,被残酷的现实击倒的潦倒佣兵们,他们在失去了梦想和希望后只能等待死亡来临的那一天。

这个名叫战神的佣兵小队就是这种情况的一个缩影。

他们自己知道,其他人也知道。

彼得雇佣他们根本不指望这些家伙能够保护自己的商队,他指望的还是自家的卫队,而这群佣兵?他们只要壮个声势吓跑一些强盗盗匪就行了。

可即使是这样的行尸走肉,也有可能化身最凶恶的野兽最恶毒的毒蛇!罗兰心想。

佣兵们对三个半大小子毫无兴趣,他们平静地从见习骑士们身边路过,有人看他们一眼,也只是像看一块木头般,眼中没有一丝一毫地情绪。

这些沉默的佣兵让别人也沉默了。

罗兰靠在车厢上,一只腿伸出去在空中晃悠,对圣光城产生了无限的好奇心:“那是个什么地方呢?”

阿尔弗德和金齐齐摇头,这两个在星光城出生的土包子,别说圣光城了,他们连大星光城都没离开过。

“那是个很大的地方!”听见他们说话的老格罗什说道。

“哦?”罗兰诧异地转过头,这个老家伙竟然破天荒地开了口,实在是件奇事儿:“怎么个大法?”

“大的可以装下所有东西!”格罗什说完后闭上了嘴,回归了之前那副哑巴模样,任几个小崽子讨好也不再张嘴。

自讨没趣的三人干脆不再问格罗什,而是去找商队里的护卫们聊天打发无聊的行程时光。只有在晚餐后的时间,在黄昏的余光下活在夜晚的篝火里,三人拿起自己的剑彼此间或者和护卫们比试比试。

时间这样缓慢而迅速地流逝,如果没有昼与夜的交替,他们甚至不知道过了整整三天。

星光城到圣光城的商路完全是在神殿国境内,因此也安全平静地令人发指。阿尔弗德甚至抱怨起这与他听见的骑士小说和佣兵小说里的故事完全不同。

“所以呢?你希望每一天都活在血与火之中吗?”福尔曼问道。

方才还在抱怨的阿尔弗德沉默了,仅有十六岁的他不知道怎么回答福尔曼突如其来的正经脸。

“看看那群佣兵吧!他们曾经也和你想的一样,现在呢?他们只是想混口饭吃而已,最好找一个姑娘成了家生个孩子,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孩子,你长在这安全的神殿国,要珍惜拥有的一切。如果你想要那些出现在小说里的故事的话,那就去其他国家吧,只是在故事中还有许许多多没有名字的小人物,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真实!”

福尔曼的话还在脑海里久久回荡,罗兰看向道路右侧的远方,这个被神殿建设成人间神国的国度,真的安全到一点意外也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