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5
作者:于勇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502

问题上,我们没有很好地监控和引导他。从目前已落实的问题看,他的所谓犯罪一个是骗取水泥厂二十万元奖金问题,一个是他儿子占用水泥厂汽车问题,我们专门到省里请教了有关法律界专家和律师,得出一致的结论,认为定王志永贪污挪用不准确,他有责任,但不负全部责任。第一,二十万元的问题地区行署和市政府都有这方面的政策,值得商榷,是执行政策上的错误,不是王志永主观上故意贪占这笔钱。第二,审计部门出具了合法的盈利认定报告,即使当时报告上有一点弄虚作假的问题,这个责任应由审计部门来负,当时政府也没有提出异议,责任不应在王志永本人,王志永的错误在于操作上有失误,属于改正的问题。第三,王志永儿子长期借用工厂轿车和个人借用工厂款项问题,都在工厂账内有记载,只是个归还的问题,不属于违法范畴。这些问题充其量也是违反党纪政纪,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这是王志永不熟悉党政纪造成的。有关专家认为他没有主观上占有公共财物的意图,完全可以不按违法处理。车可以收回来,钱可以退回来,给予党政纪处理就行了,市委有责任教育挽救干部,不要一棒子打死。这件事也是个深刻的教训,对市委也是个警钟,告诫我们每个领导干部不能忽视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目前这件事己经给市委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我们要争取主动,主动纠正一些领导干部中的不规范行为,和我们认识上的误区。”

他环视一下常委们,一口气喝下半杯茶,又着重地说:“王志永的事搞得我们很被动,要追责任我们都有份,因为我们有失误,所以我们不要再给上级出难题了,问题不要再上交地委了,不要再惊动上级,就解决在我们田泉市。昨天,我们开了一个书记办公会,统一了思想,形成一个意见,请常委们议定。”他掏出一张纸念道:“王志永同志的问题不属于贪污挪用性质的问题,但其行为违反党政纪,王志永应作出深刻的检查,接受党政纪处分。建议市检察院将本案移交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撤销市检察院的其他决定。”他念完没有抬起眼看大家,也许他害怕遇上反对的目光,但他的口气是刚愎自用的,他只盯着桌面说:“对以上意见请大家议定。”

会场上很安静,有人吃惊,有人茫然,大家都看出来了,这是一个强行通过他所念内容的会议。他不想要其他意见,只希望委员们表示同意。这也是一个有经验的政治工作者必要时的一个强硬手段,在这个手段中体现不出民主和集中的原则,只是要求你对权利的服从。

孙副书记先打破沉寂说:“宋书记也有苦衷,我们也要体谅上级的意见,这样决定也不伤害大的原则,是个照顾全局的举措,我完全同意。”他把一些不便直说的内容暗示给大家。

张副书记也了解了一些内情,也作出了不得己的让步,表态同意。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也相继表示同意。政法委书记看看形势,知道自己反对也是少数派,但是如果同意了,他知道这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会议后果是难以预料的,他假借上厕所溜之大吉了。只有人大主任表示反对地说:“我认为市委作这个决定不合适,检察院是依法办事司法独立,市委无权通过这样的决定干预司法工作,这样作不合法。”赵市长眯着眼睛假装打盹也不表态。他看明白了,宋书记这种冒险的不正常的举动是有原因的,背后肯定是有人怂恿。他即不同意也不反对,到时候可进可退,容易争取主动。武装部长不解其意地说:“市常委会越过检察院给人定性,合适吗?还是不急于表态,再研究一下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