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初试锋芒
作者:王家鬼谷子      更新:2019-08-05 08:02      字数:4364

凯恩见王诩已经粗略的掌握了火球术,于是就让他自行练习。并告诉王诩:“徒儿,这火球术一定多加练习,每次释放法术时,内力必须在体内高速流转,内力增长自然就快,所以这也是一种修炼,虽然辛苦可是对内力的增长却有很大的好处。另外……”说到这里,严肃的凯恩突然变得笑容可掬说道:“我的诺言兑现了该教你的法术你已经学了,现在轮到你兑现你的诺言了。”

“我的诺言?我答应你什么了?”王诩有点懵圈,不知道师父指的是什么事儿。

“你刚刚不是答应过我用水果给我酿造美酒么?就在我这修道院东北方不远的地方,就有一片果树林,里面有很多甜美的鼠儿果。这是可以用来酿酒的水果,你可以去摘点鼠儿果,我去准备其他酿酒的材料,你就可以试试酿酒了。”

王诩恍然大悟应了一声说道:“不就是酿酒嘛?小事一桩。那个我去摘果子,师父你得给我准备一些密闭性好的陶罐之类的器皿,另外我还需要一些糖。”

“这些都不是问题,糖我有多是,用的时候要多少就有多少。我去准备这些,你抓紧时间去办你该做的事儿!”说完凯恩愉快的走了。

王诩并没有着急去摘果子,而是接着巩固着自己的火球术,他一次又一次的释放法术,耗光了内力之后在回复,然后再练习。经过几个循环,王诩对于火球术的技巧越来越纯熟,能够随心所欲的施放法术。另外他发现,每次将内力释放一空之后,再次充满,似乎丹田的容量就大了一分,内力也强了一点。开始时候以为错觉,连续几次后,发现确实是这样,他心里十分高兴,心道:“以前很少有将内力使用空的时候,还没发现这个办法。现在这样修炼,我的修炼效率比以前是大为提高啊!如此看来,我更有信心早日回家喽。”

不知不觉中,已经是日近中午,再不去摘果子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万一师父着急了,可不是什么好事儿。于是王诩收住施法,寻思着自己得赶紧去找果子,顺便在打点猎物回来,不仅要酿酒,还要给师父和自己整治中午饭,要是总吃辟谷丹,可受不了。于是扛起他自己的木枪,找了一个篮子就向东北方向走去。

小路弯弯曲曲的延展,不时的有一些小动物和飞鸟在栖息,见到王诩,惊慌的逃串。路边有许多花草。有很大一部分是地球上有的,也有很多王诩从没见过的花草树木。一路上王诩一边自娱自乐的哼着小曲,一边仔细的观察着各种动植物,和昨天看的物志一一对应。他开始熟悉这个世界,为以后的历练积累经验,以便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大约走了五六里路,一片野生的果林出现眼前。每一颗树都巨大无比,枝头上挂着许多通红的果子。王诩抬头细看,这种果子约有小孩的拳头大小,外表有些像红色的杏子。王诩虽然还有没有吃,就已经闻到了一种沁人心脾的香味,让人十分受用。王诩根据物志上的记载,知道这果子叫鼠儿果,是松鼠的最爱,所以得名,入口香甜、美味无比。

王诩三步两步来到一颗大树下,看这树上成熟的果子特多,就是它了,待我上树先品尝一下。于是王诩弯腰放下篮子和木枪,准备上树。也不见王诩作势,只是双脚脚尖轻轻点地,身子便轻巧的跃起了丈余,然后左脚尖再轻点树干,借力之下身子又升起六尺有余,然后右手已经攀住一个树枝,微微向下拉了一下树枝,借着树枝一荡之力王诩身子再次升起,只见他凌空翻了一个跟头,人就已经稳稳的坐在一个横斜的粗枝。他原本就身轻灵巧,现在王诩功夫即已经小成,自然轻身功夫也大为提高。

王诩先将肥美红透的鼠儿果挑大个的摘了一个,用手擦拭干净,人后忙不迭的把鼠儿果送到自己的口中,一咬之下,只觉得鼠儿果甜美异常,使人满口生香。口感有些像芒果滑腻多汁,又有些像苹果的甜香可口。王诩暗想:“这果子原来这么好吃,不仅可以充饥,还能解渴呀。”

王诩来到这个世界,就没吃过水果。今天找到果园,岂能轻易放过?于是坐在树枝上大块朵颐,吃了一个又一个,感觉特别痛快淋漓淋漓,用一句诗还形容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感觉自己吃的差不多以后,又拣熟透的鼠儿果,满满的装满了一篮子,这些是留着拿回去酿酒,就足够师父喝一阵子的。王诩轻轻跃下树,收拾停当之后,背起篮子提木枪迈步回走。

刚刚举足而行,就感觉到四周多了一股萧杀之气。自从小周天打通之后,王诩的感知能力大为提高。行走间的王诩突然感到空气中隐藏着一丝危险的气息,赶紧回头观看。原来十几头野狼不知道什么悄声出现在王诩后面,把王诩吓了一跳,这些野狼外形和地球上的野狼没什么区别,但是却有牛犊大小,两眼血红,应该是魔化的野狼。王诩色变,暗道:“不好,这些魔狼莫不是这个果园的守护者?真倒霉呀!没想到采点鼠儿果都能遇到狼。我得多加谨慎,免得被他们吃了,壮志未酬就成了狼粪,也是心有不甘不是?”王诩来不急细想,赶紧将背后篮子放在一旁,一抖木枪亮了个青龙出水式,警惕的观察群狼动向,与群狼对峙,严阵以待。

只见这些狼面露凶色,脖子的上的灰毛直立而起,见王诩发现了它们,便不再隐藏气息,纷纷低声嚎叫。群狼似乎也有智商一样,居然懂得站好攻击队形,分散开来分工站位,哪些负责正面进攻,哪些负责侧翼包抄,都各有章法狼群数量虽多但是却丝毫不乱。突然群狼同时高声吠叫,这是它们进攻的信号,嚎叫之后便一起发力向王诩这个偷果贼扑来。

王诩初逢强敌,即害怕又有些兴奋,于是打起十分精神,想要先声夺人,杀死一两只魔狼来震慑群狼。眼见正面的魔狼急扑而至,王诩冷静异常,看准了这头魔狼的头部。忽地大喝一声,阴阳一合把双臂一震,手中木枪一个全力的突刺,枪走如流星狠狠的直刺过去。只听哧的一声在王诩内力催动下,木枪将魔狼贯首而入,如穿腐土。顿时夹杂着白色脑浆的血水喷涌而出,只听魔狼一声哀鸣,顿时倒地身亡。王诩顺手抖枪将魔狼小牛一样的尸体挑飞,紧接着使出一招拦路虎将另一只正面扑来的魔狼挡在圈外。然后略微闪身,闪开冲至自己右边的魔狼的攻击。枪法展开,奋力厮杀。

要知道魔狼是群居动物,本在此处称霸一方,果树的鼠儿果熟了,便吸引了不少小兽来吃,魔狼就以吞食这些小兽为食。它们从来没遇到过王诩这样强横的猎物,见王诩这个小鲜肉居然如此勇猛,把正面冲锋的同伴瞬间秒杀,就有了三分怯意。于是魔狼群开始变得小心翼翼,摆开队形,发挥群狼战术,此进彼退颇有章法,从四面八方全面进攻王诩。王诩艺成后第一次实战,心下也有些恐惧之意,但见群狼使用这种战术,知道退路已绝,只能见招拆招,也只得打叠起十二分的精神,将太极枪法展开,内力吞吐不定,王诩用木枪牢牢的守住门户,只有看准机会才悍然发力以图一击得手。

太极枪法本已防御见长,但突然发起的攻击却又十分凌厉,大有锦里藏针的感觉。群狼久攻不下,开始变得焦燥,突然一头魔狼高高跃起,想居高临下攻击王诩。不过跃起时却露出腹部的薄弱部位,王诩看准机会,使出一招朝天一炷香挺枪直刺,噗的一声穿入魔狼腹部,然后干净利索的一抖木枪把魔狼尸体扔在一旁。一击得手并不停留,忽地转身将木枪抡起,使用一招枯树盘根横扫身后魔狼的下盘,只听咔嚓一声,这倒霉的小狼四肢齐断,顿时趴在地上嗷嗷吠叫,继而疼的满地打滚。

王诩刚要挺枪补刺,结果小狼的性命。可是群狼倒也讲究义气,一见小狼受伤,就有三只魔狼扑至,想用围魏救赵的办法解救小狼的危机。只见王诩奋起神威,使出一气化三清,木枪幻化出三道枪芒分刺三狼,这招出招极快出枪虽有先后,但是在电光石火之间,三狼几乎同时中招,被木枪贯胸而入,当场倒毙。

啪啪啪几个起落就有六头魔狼倒在地上,五死一伤,狼血流了一地。群狼闻得同伴的血腥之气,又见王诩异常凶猛,不由得变得暴戾疯狂起来。也顾不得配合什么阵法了,全部猛冲过来,试图以多取胜。只见群狼如乱蝶穿花,高声吠叫,一个个奋不顾身的扑击撕咬。

群狼本想用这个方法让王诩双拳难敌四手,待得他手忙脚乱就会露出破绽。可是它们终究想不到王诩自幼苦练的太极枪法最擅长防守,按照阴阳八卦之道,天人合一。最讲究后发制人,以守为攻。群狼阵法一乱,反而使王诩的攻防更加游刃有余,只需要按照套路守住门户就风雨不透了,群狼根本无法破开王诩的防御。反而因为没有配合,破绽大开,被王诩趁机又击杀了好几头魔狼。

杀了几只魔狼以后,王诩胆子就开始渐渐大了起来,开始略微放下心来,大有一种这些魔狼也不过如此之感。他现在反而不急着将群狼全部击杀,因为这正是练习枪法实战的好机会。因为群狼是魔化生物所以动作如疾风暴雨,力道也大的令人咂舌。如果在王诩自己的世界,想找这样的对手,却也很难。

王诩将太极枪法中的技巧一一展开,并用心深刻的体会招式中的妙处。他以前发现招式中有很多不太甚解的地方,只是自己按照套路练习,不知道具体怎么使用,有什么作用,现在在实战中不甚解的地方全部都变得明朗起来。以前独自练习枪法的时候,对枪法中的崩拨滑拿压,窝挑盖打扎等字诀缺乏直观的认识,现在他在实战中忽地有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啊!原来这招是这样用的,那招是那样施展的呀。”这些奥妙,不经过实战,可能一辈子都体现不出来,也是被群狼一逼,才显出这套枪法的精妙之处,真是不求攻而猛攻,不务守而紧守,枪法缜密、绵软、精致、灵巧、凶悍兼备的特性初露头角。

王诩由于对枪法的理解加深,枪法也无形中提高了几分。心中自然喜不自胜,觉得这简直不是在跟魔狼搏斗,而是魔狼是老天赐给他最好的天然陪练。他精神抖擞,越战越勇枪法也越来越纯熟。王诩开始试着将挑字诀展开,将冲过来的魔狼挑开,练习熟悉之后,再使用拨字诀来格挡魔狼的攻击,熟练后在练习崩字诀、打字诀等。足足斗了一个来小时,王诩枪法的技巧在实践中越来越纯熟,使用起来也是更加得心应手。这时候,要将群狼尽数击毙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

突然王诩想起师父今天新教的火球术,也是需要练习的,因为现在自己只能空手使出,而不能像师父那样用法杖也能施展。于是他决定先把空手施放火球术在实战中锻炼一下。于是在使用枪法的同时,内力游走之下,瞅准机会,一个横扫千军,将群狼逼退,然后突然枪交左手。右手瞬间凝聚一个拳头大小的白色火球,白光闪现火球激射而出,前面的那头魔狼应声而倒,身体被烧毁了一大片皮毛血肉,哀鸣不止满地打滚,显得无比的痛苦。

王诩不由得心头大喜,于是他重新调整战术,不再留情,近的便用枪挑,远的就用火球术灼烧。顿时,群狼尸横遍地,狼血溅了一地,王诩偷眼一看自己的身上,狼血也把他的衣服染红了一片。

杀着杀着王诩发现不对了,原来群狼包围过来的时候,自己粗略的数了数,大约只有十几只魔狼,现在自己少说也杀了接近二十头魔狼,应该将他们全歼了,可是围着他还有十几只魔狼。魔狼为何杀了这么多,它们的居然数量一点也不见减少呢?

抽个空当,寻机向四周的远处仔细观看,王诩是大吃一惊。原来不远处的山岗下面,大群的魔狼汹涌而至足有上百头,自己杀死了一头魔狼便有一头魔狼补上,而且在群狼后面还蹲着一只十分巨大的魔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