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啄肝神鹰
作者:胡晓说      更新:2019-11-09 10:52      字数:5461

张无音早就知道膳房大姐不是什么好鸟,她平日里总是一张笑脸,对任何人都是和和气气,敬如上宾。张无音原来也没发现她藏得这么深,直到七月十五她推车过来送菜,才对她起了疑心。

膳房大姐今夜穿了一身黑色的夜行衣,连脚上的绣花鞋都是黑色的,一看就早有准备。战魔峡谷一片漆黑,张无音又落了单,此时出手杀掉他,真是神不知鬼不觉。

张无音接过酒,闻了一下:“你的狐狸尾巴总算露出来了。我早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鸟。日出西山你大爷的!”

膳房大姐笑得更厉害了:“张无音,你觉得这里的风景如何?”

张无音摸着下巴,细想起来:“风景这边独好,就是你在这里有些多余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在这个地方杀了我,真是神不知鬼不觉吧?”

“我要杀你易如反掌。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只要你乖乖听我的话。”膳房大姐娇笑道。

张无音当即问道:“我冒昧地问一下,怎么样才算是听你的话呢?我这人一直都很愚钝,有些事情总是想不明白。”

膳房大姐站了起来,满脸笑意:“张无音,你想成为凌虚宫的内门弟子吗?”

张无音单手托腮,反问道:“谁不想成为凌虚宫的内门弟子呢?青仙书院里教的东西,不过是皮毛中的皮毛,难道我来凌虚宫就是为了背《九州仙史》吗?”

膳房大姐笑道:“你明白就好。我实话跟你说。凌虚宫门下剑仙共分九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外门弟子、记名弟子、递贴弟子、拜门弟子、登堂弟子、入室弟子、首座弟子、九殿师尊,掌门。登堂弟子以下只能学到一些初级粗浅的仙法道术,毫无大战之用。想要有所成就,你至少得是个登堂弟子。”

张无音数着手指头,喜不自禁:“我是青仙,自然属于外门弟子。如果成了登堂弟子,等于一下子连升四级。这让我多多少少会有些心动。”

膳房大姐突然拿出一只烧鸡来:“你是最喜欢吃鸡的。只要你听我的话,好好为我做事,我保证明年拜师大典的时候,你会成为登堂弟子。我还可以给你一生用不完的金银。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张无音闻到烧鸡的香味:“真香啊!我到底要为你做什么呢?”

膳房大姐微微一笑:“对你来说很简单。你只要让徐公凌服下这包药,就算大功告成了。”

张无音仍是不动声色:“哦!这是什么毒药?公凌的身体可是强壮异常,普通毒药未必毒得死他。”

“放心,这是化仙散。中了此毒,全身骨骼会柔软如绵,处处寸断,化为齑粉。五脏六腑破裂,化为血水,就是大罗金仙,也解不了化仙散的毒。”膳房大姐掏出一包药,放在张无音面前。

张无音赶忙拿起这包药,笑道:“这么厉害的毒药,一定能毒死公凌。公凌处处比我强,可惜他的命,不会比我长。”

膳房大姐叮咛道:“徐公凌这人鬼精鬼精的,但他最信任的人就是你了。他绝对不会想到,自己的兄弟会给他下毒。事成之后,凌虚宫九大殿任你选,拜师就是登堂弟子。徐公凌每日起床都会喝两碗水,这是你下手的最好机会。切记切记!”

张无音大笑起来:“大姐,你对公凌实在是太了解了。难不成你也和他有一腿?不过他好像和我说过,他就是花几两银子上青楼,也死活不能跟你那个。”

膳房大姐恼羞成怒:“张无音,你的话实在太多了。少说话,多做事。徐公凌死了,对我们都只有好处。赶快下手,以免夜长梦多。”

膳房大姐想要起身,谁知双脚就好像被冻住了一样,根本动弹不得。她朝脚下一看,她的一双纤纤玉足,已然结起了厚厚的冰雪。

膳房大姐暗想:“怪不得觉得脚下有些微凉,原来是这小子搞的鬼。”

张无音站起身来,哈哈大笑:“来都来了,多坐一会吧!长夜漫漫,我一个人也很孤独寂寞的。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在这战魔峡谷,除了兄弟,我什么都没有。”

膳房大姐怒道:“张无音,你知不知道你已经站错了队。大姐我不会再给你任何机会了!”

张无音摇头苦笑:“兄弟相爱撼山河,姐妹同心力断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兄弟三人才是一条船上的人,皮都没有了,毛往哪里依附呢?我若是害了公凌,也就离死不远了。这笔账我还是算得过来的。谁稀罕什么登堂弟子?凌虚宫在我眼中,本来就是一个屁。”

张无音不禁想起了高先生讲过的《魏文侯出游》:

魏文侯出游,见路人反裘而负刍。文侯曰:“胡为反裘而负刍。”对曰:“臣爱其毛。”文侯曰:“若不知其里尽,而毛无所恃耶?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明年。东阳上计钱布十倍,大夫毕贺。文侯曰:“此非所以贺我也。譬无异夫路人反裘而负刍也,将爱其毛,不知其里尽,毛无所恃也。今吾田不加广,士民不加众,而钱十倍,必取之士大夫也。吾闻之下不安者,上不可居也,此非所以贺我也。”

有一年,魏国的东阳地方向国家交售的钱粮布帛比往年多出十倍,为此,满朝廷的大臣一齐向魏文侯表示祝贺。

魏文侯对这件事并不觉得喜悦。他在思考:东阳这个地方土地没有增加、人口也还是原来那么多,怎么一下子比往年多交十倍的钱粮布帛呢?

即使是丰收了,可是向国家上交也是有比例的呀。他分析这必定是各级官员向下面老百姓加重征收得来的。这件事使他想起了一年前他遇到的一件事。

一年前,魏文侯外出巡游。

一天,他在路上见到一个人将羊皮统子反穿在身上,皮统子的毛向内皮朝外,那人还在背上背着一篓喂牲口的草。

魏文侯问道:“你为什么反着穿皮衣背柴禾?”

那人回答说:“我很爱惜这件皮衣,我怕把毛露在外面搞坏了,特别是背东西时,我怕毛被磨掉了。”

魏文侯听了,很认真地对那人说:“你知道吗?其实皮子更重要,如果皮子磨破了,毛就没有依附的地方了,你想舍皮保毛不是一个错误的想法吗?”

那人依然执迷不悟地背着草走了。

如今,官吏们大肆征收老百姓的钱粮布帛而不顾老百姓的死活,这跟那个反穿皮衣的人的行为不是一样的吗?

于是,魏文侯将朝廷大臣们召集起来,对他们讲了那个反穿皮衣的人的故事,并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老百姓不得安宁,国君的地位也难以巩固。希望你们记住这个道理,不要被一点小利蒙蔽了眼光,看不到实质。”

众大臣深受启发。任何事情都是一样的道理,基础是根本,是事物赖以存在的依据,如果本末颠倒,那将是得不偿失的。

冀州,刀王府。

徐公凌是个喝酒上脸的人,不到半斤酒,他就已经面红耳赤了。马家驹倒是喝了不少酒,越喝越苦闷。马家驹看着徐公凌和嫣然真仙坐在一起,俨然像是一对情侣。林星河与段晓羽眼神交汇,根本就是一对小夫妻。马家驹又想起玄女庙的水中月,水中月的清水芙蓉之美,让他始终念念不忘。

林星河的酒量远比徐公凌强,他望向徐公凌:“徐兄,少喝几杯吧!这米酒的后劲是很大的。”

徐公凌其实还清醒得很:“星河,看到你们两个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实在是高兴。平时你让我喝酒,我都不会喝一口。”

嫣然真仙夺过徐公凌的酒杯,冷冷说道:“小书呆子,别再喝了。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感情贵在专致,始终如一。”

徐公凌深情地望着她:“嫣然仙子说得好。感情贵在专致,始终如一。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我的心其实始终没有变过,徐公凌只是徐公凌,他骨子里永远是个凡人。仙子永远是仙子,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我什么也改变不了。”

马家驹听得云里雾里:“公凌,说真的!我一句都没听懂。今夜是林星河和段晓羽订亲的日子,是不是应该让他们讲几句啊?”

林星河不住摇头:“马师兄,我一向不会说话。我没读过几天书。我知道晓羽对我好,我以后也会一心一意对她好。”

段晓羽脸上一片绯红:“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君。日为朝,月为暮,君为朝朝暮暮。”

徐公凌拍手称赞:“你这媳妇文采比你强啊!以后要多向她学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林星河也笑道:“我要继承家师遗志,重镇刀王府。我用一生做好这一件事就够了。”

马家驹点了点头,端起满满一碗酒:“星河,总有一天你会让刀王府东山再起的。干!”

嫣然真仙突然起身:“马家驹,别喝了!战魔峡谷出事了,张无音有危险,我们必须马上回去。”

徐公凌仿佛受了当头棒喝:“家驹,我们马上回凌虚宫。无音,在我们回来之前,你可一定要撑住啊!”

三人急忙与林星河作别,徐公凌与嫣然真仙共御如柳剑,马家驹御使的卢剑,飞往凌虚宫。林星河看见他们御剑直上九霄,不由心生向往,仙人到底是仙人,衣袂飘飘,御剑而行。朝游北海暮苍梧,食朝露餐云霞兮,闲时看涛生云灭,千古春秋宛如一梦!

林星河望向他们离去的身影:“晓羽,你看仙人就是仙人,可以在天上自由自在地飞翔。”

段晓羽忽然问道:“星河,徐仙人和那个女仙子到底是什么关系啊?我觉得他们就算不是夫妻,关系也很暧昧。徐仙人家中明明有个未婚妻,怎么又喜欢上了别人。真是见一个爱一个的坏男人!”

林星河用独臂抱着段晓羽:“晓羽,你日后嫁给我,会不会后悔?我如今一无所有,还得养活几个弟弟妹妹。刀王府其实也只是一个空壳子,我们只能粗茶淡饭过日子。”

段晓羽握住林星河的手:“以后的路,我们一起走!你若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

林星河喜道:“我有一个这么好的媳妇,此生无憾了!”

“夫君,徐仙人说你认识他的未婚妻,是真的吗?”段晓羽还是很好奇。

林星河点了点头:“他的未婚妻原先叫蜀道难,是我们冀州公认的第一剑客。蜀道难自创了《蜀道难剑》,剑法奇诡无比,无人能敌。不想徐仙人以家传的三式《徐风剑法》打败了她,赢得了她的芳心。蜀道难一直女扮男装,不以真面目示人,后来我们才知道她是个冰山美人。”

段晓羽初见嫣然真仙就被她的惊世之美征服了,于是问道:“蜀道难和那女仙子相比,谁更好看呢?”

林星河不想回答:“晓羽,这是徐仙人的事,我们就别操心了。徐仙人对我有恩,就是他引荐我拜入刀王府门下的。他或许是一个多情的人,但他绝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好仙人。”

段晓羽说出了自己心里的想法:“夫君,如果你日后功成名就。遇到了比我美貌的姑娘,你会不会变心?”

林星河紧紧抱着段晓羽:“感情贵在专致,始终如一。”

段晓羽主动亲吻林星河:“夫君,你可千万不能辜负我。你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男子,也是最后一个。”

凌虚宫,战魔峡谷,妖兽馆。

膳房大姐的双腿已经完全被张无音冻僵了。寒风吹过她的下半身,彻骨的寒气往上直冲,让她也不禁牙齿打颤。张无音拿着化仙散,想着如何把这包药塞进膳房大姐的嘴里。张无音知道膳房大姐藏得很深,但他也不能轻举妄动,只能见机行事。

膳房大姐突然笑了,笑得那么狰狞,那么妖邪。

她咬破手指,手结法印,念起咒语:“碧眼神鹰,啄肝钻心。心火不尽,食之如苹。出来吧!啄肝神鹰!”

张无音听到了惊天遏云的鹰唳声,天空中真的出现了一只巨大的老鹰,盘旋在他们二人上空。啄肝神鹰的头顶是黑褐色的,后头至后颈羽毛尖长,呈柳叶状,羽基暗赤褐色,羽端金黄色,具黑褐色羽干纹。啄肝神鹰绝对是仙兽中的大型猛禽,身长六尺,羽翼展开足有一丈,肌肉饱满,尤其那鹰嘴真是尖锐无比。

膳房大姐问道:“傻小子,认得啄肝神鹰吗?”

张无音一招雪花飘飘,冻住了膳房大姐的双手:“认不得,我也没有必要认得。”

膳房大姐怒道:“我怎么也想不到,短短几个月,你们就能有如此火候。早知如此,你们刚来的时候,我就应该找机会杀了你们,真是纵虎归山,放龙入海。我的这只啄肝神鹰,有五百年法力。它会先用利嘴划开你的心口,然后对准你的心肝,啄食不停。”

啄肝神鹰对准了张无音,扑了下来,就像老鹰捉小鸡。啄肝神鹰的速度飞快,简直像是一道闪电,迅雷不及掩耳。

张无音赶忙念起咒语:“雪消云散,迷雾漫天。如阴隐迹,神鬼莫辨。雪雾隐!”

话音刚落,张无音已然消失不见了。

膳房大姐惊道:“什么!老不死的萧朗竟然教了你雪雾隐!真是该杀!”

张无音此时隐了身,想着如何干掉膳房大姐。他发了一根很长的三棱冰锥过去,可惜还未及身,便被膳房大姐的真气盾挡住了。膳房大姐脚下的冰雪越来越薄了,一旦冰雪完全融化,张无音就会陷入被动。

张无音暗想:“家驹啊!家驹!因为你一去不复返,所以公凌就去找你了。因为公凌去找你了,我这可是倒血霉了。膳房大姐的仙力可比凤成美强太多了,如何是好?为之奈何?你们快点回来啊!我需要你们!”

啄肝神鹰见找不到张无音,于是便胡乱扑击,一记鹰爪下去,真是天塌地陷。

膳房大姐喊道:“这是雪雾隐,快用幻视鹰眼,哪里是蓝色的,他就在哪里。”

啄肝神鹰的碧眼白天能直对眼光不花,晚上能夜视万物如同白昼。幻视鹰眼是啄肝神鹰的一种能力,能观察到可视范围内的冷热变化,越热的地方就越红,越冷的地方就越蓝。显然张无音用雪雾隐,化成了冰霜,必然是一片蓝色。

张无音明显发现啄肝神鹰冲着自己扑击过来,他只好躲到树林里,用周围的大树保护自己。看着周围的大树一颗颗倒下,张无音觉得这样下去实在不是办法。

膳房大姐的手中生出了一团烈火:“傻小子,别躲了。省点力气吧!你不是会放冰雪吗?现在我就让你葬身火海。我这幽冥鬼火是小妖小鬼的克星,鬼火过处,寸草不生。只有把你烧死我才能安心,因为你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张无音暗想:“你娘的笔笔蛋的。放了老鹰还不够,又要玩火。不行我跟你拼了,真是欺人太甚了。”

“呼”大火顷刻间蔓延开来,烈火肆无忌惮地扩张着它的爪牙。这吞噬一切的熊熊烈火,所到之处,便是一片废墟。

张无音此刻完全被火海包围,眼中尽是绝望,他已无处可躲,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