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作者:饶雪漫      更新:2019-08-20 10:50      字数:3362

那天晚上,我梦到了他。

他很温和,像阿南一样的笑容。

他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衣服,戴着那顶vd的帽子,脾气非常非常好地对我说:“马小卓,我也要走了。”

我惊醒过来,伸直身体,脖子很疼,背上的伤仍然像藏着一把钝斧一样沉重。

我哭出来,真的是因为伤,不是别的缘故。

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王愉悦告诉我,他被晶晶送去医院后就再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唯一能确认的,应该是他没事。因为他退回了于安朵送给他的所有东西,一大盒,上面有他亲笔写的五个字:对不起,再见。

他对我,什么都没有留下。

除了一个诡异的护身符,一个失效的诺言,一些留在我身上的总会慢慢淡掉的青痕。

连声再见都没有。

十二月像一节最慢的火车一样开过去。也许是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我的大脑像一台超负荷工作的cpu,空不出余地来思考任何风花雪月的内容,除了背诵古文和英语课文,连说话的语速都变得异常缓慢。

肖哲又自作主张回到了给我传纸条的时代。他在纸条上写:或许,这才是我们交流的最好方式。让我们做一对不说话的好朋友吧。

我有时候回他一两个字,有时候不回,甚至有时候,还会主动给他写一两张字条。他仿佛一夜之间懂事了许多似的,再也不会动不动就对我时时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关心了,更不会对着我大呼小叫。除了在学习上鼓励我,他也不会没事就聒噪个不休。我也没那么讨厌他了,尤其当他不再那样叫我“马卓同学”之后。

我有时想,这个世界上,有一颗像肖哲一样透明的心的男生是不是越来越少了呢?可惜的是,他似乎正在极力转变自我。不仅跟他的同桌开始有说有笑,偶尔体育课上还见他一个人在汗如雨下地练习投篮。我从他身边走过时悄悄的,没有跟他打招呼。像他说的那样,做一对不说话的朋友,或许对我来说,是最宽容也是最贴心的方式。我也慢慢像他一样相信,或许男女之间,真的有纯洁的“友谊”,这友谊是安全而踏实的,比其他的任何关系都更稳固,更不容易受伤。

何乐而不为?

新年快到的时候,我收到于安朵的贺卡,想起来,这应该算是我人生的第一张贺卡,它小小的,像一块温馨的点心,散发着诱人的清香。于安朵在上面写的话是:请你一定要幸福。

我还接到远在北京的颜舒舒给我打来的长途电话。她说:“北京真冷啊,我真不想在这里读书了,索性真的回去开个店哦。”

我劝她:“读完书再开也不迟嘛,最多少赚一点喽。”

“我姐告诉我,晶晶的几家旺铺都贱卖了,价格低到不可思议,噢,早知道我就去抢一间。”

“为什么?”我问。

“八成是给毒药害的呗,他这种人,不害死人不罢休的。好啦好啦,不说了,说说你,有没有谈恋爱?”

“哪有。”我说。

“有个男生对我很好啊,”她哈哈笑着说,“我觉得我快忘了肖哲了。”

“忘了好啊,肖哲也不错啊。”我回答。

“你呀,一定是有心事。跟我讲电话都前言不搭后语,算了,春节回去再审你。”她说完,挂了电话。

那个新年,阿南告诉我有个很重要的客户要陪,不能陪我过元旦了。我告诉他没关系,在他面前,我一个冬天都围着围巾或穿着我的高领毛衣。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生命中最疼痛的一幕,我怕他会因此而哭出声来。

他如此呵护我,我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真是大逆不道。

新年我和奶奶回到县城,发现我们的“果果超市”真的没了,更名为“快乐小家”便利店,店铺重新装修过,过去的一切只成为黑白记忆。

奶奶叹息说:“钱用正道就罢了,就怕给狐狸精糟蹋了!”

“放心吧。”我安慰奶奶,“他不是那么傻的人。”

那天出门买东西,路过当年念书的初中,我忍不住跑进去看了一眼。回想当年,每天只需穿着一尘不染的校服,坐着一成不变的校车,拿回好看的分数,就算尽了一个好孩子的本分,却怎么也没想到,蜕变是这样一件一发不可收拾的事情,它不仅拨开你心里的杂芜,而且替你种上那颗种子,从此你即使不灌溉不理会,它也一刻不停的迅猛疯长。

我再也不是阿南的好孩子,这是我这辈子背叛的第二个誓言。看来,只能用以后的时光去慢慢填补错误了。

新年的第一天,我独自去了艾叶镇。我不知道夏花是不是还住在那里,但我不是去看她,只是想去看看那座山,还有那个悬崖。

我只是想,纪念我一个人的纪念。

我不会做傻事。我清楚自己还年轻,那些失去的和离去的,或许根本从未属于我,根本不必惋惜。

来到山脚下夏花家的时候,我差点认不出那里,苏菲玛索的小屋子被拆除了,再加上门口本来就空出的地方,形成了好大一块空地,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凭着我浅薄的生物学知识,我也能看出这里的植被种类繁多,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种的植物会开花。我走近,看到花园边放了一个别致的牌子,上面用粉笔写着歪歪扭扭的一行大字:马小卓的花园——建设中。

是他。

是他的字!

我的心揪紧了。

我差点忘了,他在技校学的是园艺。

这个寒冬唯一显出生机的,除了最外圈那草垛般的茂盛的绿色灌木丛,还有一排细弱的,淡粉色的梅花。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若非一番寒彻骨,那得梅花扑鼻香……

此时的我,才恍然明白他在“算了”大唱这首歌真正的意义。

那些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的日子,原来他是在替我建设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如果一切都由他亲手来做,那他要花掉多少时间,费掉多少力气?

原来,我真的被如此用心地爱过。

我看着那个牌子,一定是因为太冷了,泪水直到此时才被融化温热,渐渐模糊了我的双眼,直到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这才赶紧找了棵树躲了起来。

过了很久,我探出头,看到了衣着艳丽的夏花,她背对着我,在洗车,一面洗一面哼着歌:“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看得出来,她心情非常的好。那情景,一如去年的冬季,只是捏着细皮水管的人,不再是他。

那一刻我伤心地明白,我将永远见不到他。

世上人和人的交错总是这样吧,我忽然想起小叔,想起颜舒舒,想起于安朵,甚至幼年住在林果果家对面那个霸道的小女孩蓝图,我想,总有一些人,是来了又走,是你永远见不到的。我忽然意识到,其实离别并不一定是最可惜的事,迟迟在一个人的生活里僵持着不肯退出,怕才是最让人懊丧的事情吧。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庆幸我的隐退。

可是,那辆车,我怎么觉得那么熟悉?而屋内走出的那个端着茶杯的人,更是让我大吃一惊。

是阿南。

他走近她。她踮起脚尖,娇笑着,轻吻他的额头。

原来是这样。

只是我,一直被蒙在鼓里。

在大人的世界里,允许这种隐瞒的游戏,为什么在我们的世界里就不可以,我不确定他需要的,是不是也就是像肖哲一样光明正大地坐一下阿南的车而已。但是至少,如果他有这个机会,那天的故事,就要改写了吧。

我躲回那颗树后,不想让他们看见我。眼泪已经不知不觉地流了满脸。

我转身,朝着上山的路走去。仿佛从来没有这么快,我就爬到了山顶。我想起他曾经在这里跟我说过。以后,我再也不会欺负你,也再也不会允许任何人欺负你。

那真是我并不丰盛的青春期,听到过的最轰轰烈烈的语言了。

我知道我不会忘记。

我还知道夏花门前的那个花园,到来年的时候,一定会开满艳丽的花,满山遍野都是花朵。因为我们的消失,它会变成送给夏花和阿南的礼物。他们会结婚,会有一个乖巧的孩子,会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他终于可以拥有他迟来的幸福。

马卓,从来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多余者。

我挂着的护身符直指我的心脏方向,它曾在那里划过一个小口子,把我的心取了出来,送给那个叫做毒药的人,任他细细把玩欣赏。不知道后来,他将它送回来没有?我只知道,如今,我要尽我的全力使那个口子长好,愈合,不留疤痕。

不管从此有没有心,至少看上去,毫发无伤。

天空纯净,阳光照耀山上枯黄的草垛,这是旧的在被晾晒,也是新的在被酝酿,一切仿若去年此时。我站在山顶,从包里取出一张纸,叠成一个纸飞机。我的手工一向很差,叠得很不好,它的翅膀是歪歪斜斜的,往下直冲的时候,也歪歪斜斜,显得不那么有力量,慢慢地我就看不见它的翅膀了。

我要和它比赛飞翔,只不过,我们的方向不一样。

对不起,再见。

我会记得,我曾深深爱过你,在十七岁本不该轻言说爱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