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作者:混沌风暴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967

“……打烂你的脸打你的脸,把你脑袋打个稀巴烂……”

“西门贤弟,换一首,可乎?”

“好,春哥你就听着,”西门戎清清嗓子,“我掂着两把刀找你单挑,我看你不顺眼就给你两刀,我左一刀右一刀砍的你呀哇哇叫,看你以后还鸟不鸟……”

“可否再换一首?”

“那我来首泰西文的啊,咳咳,if you want to die,i’ll help you.if you don’t want to die,i’ll kill you.do you want to die?i’ll ask you,if you don’t answer me……”

昨晚他们美美地吃了一顿蛇肉,把剩下的肉都用火熏了,水袋也装满了水,两人找了个背风的地方睡觉,没想到那块居然是上面是干土,下面是淤泥的“橡皮地”,半夜惊醒发现已经陷到泥里了,拼死拼活地从泥里挣扎出来,两个人都脏的和泥猴无异,没办法,只好把所以衣服尽可能地涮干净,用火烘干,而在这过程中,反正四下无人,索性光腚。

冷风袭来,虽然靠近火堆,王永春还是冻的上下牙打架,西门戎膘厚没事,还提出唱山歌来帮助春哥御寒。于是胖贼这就吼开了,这哪是山歌啊,别说歌词匪夷所思,那调子也是八头牛都拉不回来外加找不到北的。

瘦秀才缩成一团,耳膜和身体一起颤抖——“西门贤弟,汝……汝应有柔和些的曲目,有乎?”

“柔和点的啊,当然有拉,恩恩咳咳咳咳,”胖贼居然拍起手来,“这个旋律超简单,你听着啊,小女孩,小萝莉,小姑娘,小丫头,小女孩,小萝莉,小姑娘,小丫头……”他一直把这四个称呼重复了很多遍,而且没有停下来的势头。

王永春听的莫名其妙:“丫头女孩姑娘啥的吾都明白,这‘萝莉’二字为何意?”

西门戎一听来了劲,花了一袋烟的功夫讲了罗刹国私塾先生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和黄毛丫头罗丽塔从忘年交到师生恋的故事,永春听的唏嘘不已,感叹道这老罗家看人看走眼,居然请了这么个先生,简直是引狼入室……

“所以呢,从此以后,人们都管可爱的小姑娘叫萝莉,例如阑珊就是一个超萌的萝莉。”

“萌……汝应是可爱之意,阑珊……她岂不是较汝年长乎?”

“看起来是萝莉就可以啦,年龄根本不是问题。阑珊大概也就是……”胖贼用手在胸口比划了一下,“这么高吧,而且是标准的娃娃脸,你说她十三岁也有人信的。”

瘦秀才开始遐想,又胖又壮的西门戎和娇小轻柔的阑珊在一起是什么样子,不过按照他的说法,阑珊也是了一子的徒弟,既然现在不在身边应该也是父亲的安排,估计也是大计划的一部分,所以他也理解西门戎现在的心情,这就是爱,长相思……

“嘘——”西门戎对永春做了手势,张望了一会后,他直接扒了一大块湿黄土把火堆整个给盖住了,“快快快,春哥快穿衣服,把东西都收拾好,躲到蒿草从里去,有人来了!”

王永春不太明白:“吾等穿衣就是,何苦匿之?有他人渡河,吾等可同行,不亦乐乎?”

“奶奶个熊的,不亦你大头鬼乐乎,那边远远窜来一狗票……”胖贼说出瘦秀才最惧怕和痛恨的那两个字:“流寇!”

一个四岁光景的小男孩脚踩着一块石头,手趴在窗台上,乌溜溜的眼睛和阑珊四目相对。“娘,娘,小姨醒了,小姨醒了!”他这么脆生生喊着就跑了出去,不过很快就回来了,还在自言自语:“呀……娘是去送洗好的衣服去了,她让我看好小姨,不许她乱跑,她身体虚……”

看着小男孩慢慢走回来,阑珊心中最后的一点疑虑也烟消云散,一句“小姨”早已证明了一切,她的姐姐,她朝思暮想的好姐姐啊……

小男孩蹦到石头上,踮起脚尖,那双乌溜溜的眼睛又和阑珊对上了:“娘告诉小维,看好小姨,不许她坐起来太久,不许她出来,她要是烦了,就陪她说话,要不就不理我了。”

“好的,我睡回去。”阑珊笑笑,作出一个休息的姿势,“你叫小维,是不是?”

“嗯哪,不过我爹总让我记住我的大名字,三个字的,”小维一板一眼地念出来,“王念维。”

很好的信息,至少知道这家姓王,很好地开始呢——“那你娘又没有教过你念过小姨的名字呢?”

“当然教了,一下子就记住了,也是三个字的,”小维还是刚才那种又可爱又严肃的表情,“庄娉婷。”

这样连姐姐的姓也知道了,阑珊这会很佩服自己的智商,很好很好——“小维就是好聪明好聪明,那你会不会念你爹和你娘的名字呢?”

“小维知道,小维知道,不过我爹不让我在他们面前直接喊他们的名字呢,他说这样不好,”小维四下张望了一下,确认没有父亲的踪影后,“爹的名字是:王秀楚,娘的名字是:庄雪颜。”

“好聪明,好聪明呀——”

这样,一家的情况都知道了,嘻嘻,这样无论如何都不会穿帮了,只不过,有点奇怪……

王秀楚?

这个名字么?

我是不是听过这个名字?

我好像真的知道这个人似的。

想不起来,想不起来,脑袋和短路了一样。

应该是个名人吧,大学士啥的,不对啊,不对啊,要是大学士怎么会住这种简朴的房子?

或者是一个诗人,应该是吧,反正我对他的印象应该是他写了什么东西,什么重要的东西,应该是个诗人或者词人吧,这样的人在出名之前往往很穷很穷,差不多是这样,差不多是这样吧?

“爹还告诉小维这这个城的名字呢,那个才两个字,小维也记住了,”受到小姨的夸奖,小维高兴得手舞足蹈,“扬州,这地方的名字是扬州呢。”

等一下!

阑珊好像触电了一般。

似乎唤醒了什么巨大的存在,阑珊的脑海突然间翻腾起来,王秀楚……扬州,王秀楚……扬州,这两个名词在她记忆里翻腾着,试图组合成一个完整的事实……

这……难道……这难道就是……

她想起来了,她想起来了……

王秀楚,扬州,王秀楚,扬州十日,王秀楚,《扬州十日记》……天啊,天啊……

不会的,不会的!历史那么长,扬州人那么多,同名同姓又怎么样,不会的,自己不会到了那个可怕的年代,而且……

“小姨,小姨,爹还教给小维皇帝年号的名字呢,也是两个字,很容易就记住了,要不要说给小姨听?”

那一瞬,阑珊恨不得冲出窗去,捂住小维的嘴,最后一点希望,她和古老的血腥只隔着薄薄的一层纸,不要揭开,不要揭开啊——“崇祯,现在是崇祯……崇祯十七年,小姨,小维没有说错,爹教给小维的,小维都记住了!”

天啊,天啊,天啊!

这里就是扬州,崇祯十七年的扬州,这家的户主就是扬州十日记的作者,而自己姐姐的身份,就是那作者的老婆!

阑珊透过窗户,打量着这个陌生起来的世界,春光明媚,微风拂面,一切都是那么美丽,那么安详……

但她知道,她明明白白地知道,一年后的这里……

将是血泊。

“奶奶个熊的,这群狗娘养的腿断了还是脚粘住了,咋还不走?!”西门戎心里骂着,却不敢动一下,他真不敢确定前方那一哨人马的视力如何,他能确定的就是,只要有一个流寇发现他们的存在,二十个围殴二个,胖瘦组合团灭定了。

“一,二,三,四……十八,十九,二十。”王永春不记得自己是第多少遍默数流寇的数量了,也只有让数字完全占据脑海才能抗拒恐惧,才能不惊叫出来,毕竟,这一次,离的也是太近了。

说是一哨人马,其实有人无马,这个道理西门戎倒是想的通,长途行军步骑混编很容易导致队伍脱节,而山地行军,有马反倒会更糟。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如果队伍里有一个人体质明显弱于同伴,让他骑马才会加快整体的行进速度,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唐僧,不过胖贼可不认为这群流寇能有孙猴子的觉悟。

在这种土匪性质的队伍里,体格和残暴程度和地位严格成正比。就算是王永春那种迂腐之人也看的出这群流寇的魁首就是那个瞎了一只眼睛,手里拿着一柄朴刀的家伙,此人身高六尺(明代一尺是31厘米),胳膊粗壮,从块头和气势上就压倒了众喽啰。

流寇们在岸边生火,把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肉烤来吃,西门戎嗅了一会,恍然大悟,心里默道:“这群家伙看来抢了一头驴。”

俗话说天上龙肉,地下驴肉,本来就是专业食肉人士的胖贼,对那香味真是太熟悉了,刚吃饱的肚子居然又开始咕咕叫起来,胖贼强忍着食欲趴着不动,一面留着口水看流寇们大快朵颐。

应该……也许……肯定是那群流寇见驴不好携带,直接杀了吃肉了。这帮贼就平均水平而言确实比满地的饥民强壮不少,能吃到优质动物蛋白看来就是原因。

流寇们在讨论着什么,方言混杂,听不甚明,不过其中“长安”、“汉中”、“李闯”等词多次出现,还伴随着激烈的对骂。王永春慢慢挪到西门戎身边,压低声音:“西门贤弟,这帮流寇看似商量着要接受李闯的招安啊。”

“招安?”西门戎也是压低了声音,“都是流寇,大贼吃小贼而已,我不管他们跟谁混,现在……怎么还不走啊?”

独眼龙叼着一条驴腿,看手下喽啰争论,脸色是越来越难看了。一个瘦高个喽啰似乎是鼓吹去长安接受李闯收编的积极分子,独眼龙听他胡扯了一阵,猛地站了起来。

“流寇……匪首朝吾等过来了啊?!”

“春哥快装死,不许喘气……”

独眼龙倒是没发现胖瘦二人组的存在,他越过蒿草丛边缘,在更远处的一棵树边停了下来,这树有碗口粗细,因为靠近河床,水分充足,并未枯死,现在正长出新芽,随后……

匪首抽出朴刀,一阵激烈的脆响,可怜的树只剩下桩子,上面的部分被砍得七零八碎,散落一地。

“妈了个巴子的,谁要再想让那条李狗骑在本大爷头上,本大爷就让他死的比这树还难看!想去汉中逍遥的就跟着走,不想去的……”明晃晃的刀刃对准群贼的方向,“也要问大爷这把刀答应不答应!”

嗓门真大,震得西门戎耳膜疼,胖贼心里暗暗惊叹,这力道和刀法简直是武侠水平,问题是那是流寇,还是敌对关系。

喽啰们估量了一下自己硬度和那树的比例关系,很快得出结论,要活命就必须紧密团结在以快刀独眼龙老大为核心的洗劫核心周围,为在汉中占山为王这个远大理想而奋斗。匪首一脸得意的回到火堆旁,把驴腿剩下的部分啃完。流寇们吃饱喝足,收拾好东西,战战兢兢地跟着老大趟过泾渭二河,向南方走去。

西门戎目送着流寇出了视野,一下子蹦了起来,趴了这么久,浑身酸痛,他一扭头看到永春瘫软在地上,乐了:“春哥啊,那独眼龙砍翻的是树,又不是你,你尿裤子作甚?”

王永春狼狈不堪地爬起来,脸色一会红一会白:“吾最见不得刀光……西门贤弟,汝真要和那群流寇走同一条路么?”

“那是当然,我们就跟着他们后面走,至少有两个好处。春哥当然应该也想到了,首先,他们二十个人能走过去的地方,我们两个人当然也走的过去,其次,就算有什么地头蛇、拦路虎,也被他们一伙拼光了,我们说不定还能捡个便宜。”

西门贤弟果然和自己是两个世界的人,这家伙似乎永远是乐观的状态,根本就不会去考虑“失败”这个因素。爹给自己安排这么个搭档,真是用心良苦……

但是,但是,王永春还是无法摆脱那种彻骨的恐惧,他有一种不详的预感,那群流寇的还会再次出现,这路上肯定不太平。(八 **</p>